工资
已回复2008-07-25 12:59:57
我在这公司上班有4个月了,没有签劳务合同,今天公司把我给辞退了,没给理由,在公司上班期间我没有发生重大过错。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您好:
根据您上述的事实,您可以依据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求其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无理由将您辞退有违法律规定,可要求其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的赔偿金。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7-25 17: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