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已回复2008/7/25 17:03:23
我的弟弟,去年骑摩托车由便道上主道时,由后面来的摩托车撞了,正撞在后轮的轴上,他们是同方向行驶。我弟弟上主道行驶了大约5-6米远,有道路行驶权吗?当时遭成两人死亡,【是我弟弟后面驼的人和后面骑摩托车的人】,两人是头和头相撞造成的死亡,明明是追尾,认定书上写的是相撞,要我的弟弟负主要责任,请问王律师这样合理吗?当时我的弟弟和后面骑摩托的人【已死亡】两人都没有驾驶证,没戴头盔,喝了酒。请王律师在百忙中给我答复,我的弟弟应负多大的责任,
您好: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禁止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是相撞还是追尾、如何划分事故责任由于您提供的资料有限,难以作出具体判断。如方便可将相关资料邮寄、传真到我所,或者来电、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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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7/25 18: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