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三年前的案子现在还能打官司吗?
已回复2008-07-29 16:18:04
你好。三年前我们家发生了一件命案.是这样的,我妈妈和我们本家的婶婶在工作中因为工作朝了起来,晚上会到家她就拿了瓶农药到我家什么也没说就喝了没有抢救过来,他们家向我们家索赔54000元家里人因为不懂法律家上他们家的威胁.把我们家也都砸了,我爸爸现在因为当时给了他们索赔的钱欠下了好多钱为了还钱,爸爸有着一份国家煤矿的正式工作,休息还要去打临时工现在累的半身瘫痪,哥哥上大学自己还要贷款,也都是三年前的事搞的我们家这样我很气愤,当时也小不懂什么是法但现在知道了.我想为家里争回这口气.让父亲心理好过点,,,想了解三年前的这个案子还能打吧.如果可以我门有希望赢吗?我认为另居吵架也属正常,加上死的那个婶婶神经有点问题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就这样到我家去死,和我们有这么大的关系吗?有必要赔偿这么多钱吗?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是否能够得到您的回答,但我还是抱有希望才来的,谢谢您
您好:
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来看,您母亲和婶婶发生的争吵与婶婶的死没有因果关系,所以您家对于婶婶的死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也没有赔偿的义务。这个案子还没有过诉讼时效,有很大胜算把握。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7-29 16: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