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已回复2008-07-30 13:50:04
我 有 一 对上胞胎女儿一 栋房子有 几万离婚该 怎么 判
您好: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7-31 09: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