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该由谁来受理我的案子
已回复2008-09-18 09:51:44
我是2005年结婚的,但户口一直未迁到我老公那边,因为我是浙江衢州的,他是河南的,由于很多因素,所以户口没动放在原籍,我和我老公一直在宁波打工,并在宁波买了房子,正好2007年10月我村里集体土地被征用,村里一直不给补偿费,在这期间我和老公感情出现问题协议离婚,我屡次和村委会沟通,他们说理由很简单,因为我是外嫁女不予补偿,有本事叫我上法院起诉,我咨询过相关部门,像我这种情况只要享有土地承包责任权,户口在当地应该享有补偿的,可是我到我们衢江区人民法院立案,他说我应该到我们镇法院立案,到镇法院又说到区法院,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据你所述,区法院极其所属的镇法庭,都可以受理立案。如不受理,你可以委托律师向上级法院反映。如需帮助,请来电。电话是010-59626828 北京王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9-18 20: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