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财产纠纷及法院执行
已回复2008-10-11 12:24:56
您好 ;我是河北沧州的 三人合伙一肉联厂 因发生矛盾经多方调解未果 于是我二人起诉到法院 法院于2005年作出判决 判决肉联厂财产为三人共同共有 判决生效后我们申请了强制执行 至今没有执行 请问有没有快的办法 能否代理执行及联系方式
您好!不知为什么三年了得不到执行?请联系告诉我们有关情况,并寄来或发来判决书及申请执行书等有关材料,我们分析研究后,决定是否代理。我们的联系方式是,电话010-59626828,传真010-59626918,邮件wkf@cndc.net.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1号楼5层,邮编100022,王科峰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0-12 16: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