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
已回复2008/11/14 9:39:19
材料交执行庭了,多长时间案件交到执行法官手中,多长时间可以查查执行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申请人可打执行庭电话咨询执行情况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1/17 13: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