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想维权
已回复2008-11-30 18:58:02
陕西天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年以来一直在骗卖股权收益权,受害者遍及全国,我也是其中一个。在9月中旬我知道的已有48人已向西安公安局报案,报案至今已三个月时间,公安局不能这样遥遥无期,我们被骗的钱想拿回来就没有指望了,我们打电话到西安公安局,公安局态度冷漠,我们找西安市政府,要求西安公安认真对等对得能维护我们的权力,但西安市政府还把我们批评一番,说他们不管,
请问我们通过什么方式才能维护我们的权力,让西安公安早日结案。谢谢
公民对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均应接受报案。但接受报案不等于立案,立案应符合必要的条件和程序,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应履行一定的程序,并由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审查后依法立案侦查!所以你应到西安公安问明是否已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就应当立即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的,应当向受害人或报案人出具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立案后,侦查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实践中并不具有现实性。所以你最好尽力协助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再追回你的损失。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2-02 13: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