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不算恐吓
已回复2009-01-06 21:01:14
我以前的男友一直写一些信给我,虽然里面没有涉及到人身安全的话,但是因为我过去和他交往时的日记本在他那。他说了许多挑衅的话,比如叫我打电话给他,我没打,他就在信中说我在跟他游戏,说我有冒险精神,虽然没有明确说要怎么样,但是总会提到日记本之类的东西。然后还说到我快订婚了,那么以后会更有趣的话。你说这算是恐吓信吗,我该怎么办?而且信中他从来不留自己的姓名,不留地址,我是否要证明信是他写的才能报警呢?
1、如果他人多次频繁地写信给你,干扰了你的正常生活,你可以报警,不一定要有证据证明写信的人是谁;
2、保留证据,如果是写信即使不留姓名地址,通过笔迹也能确定写信的人;
3、告诉对方,干扰别人的正常生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01-07 16: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