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该怎么办??
已回复2011-08-13 11:14:06
我老婆在广东省东莞市的一家台资工厂打工,工厂为了节约成本长期违规从国内购买塑胶原料导致进口手册不平衡,为了平衡手册,工厂老板指使我老婆将进口指标提供给另一个陈姓老板。2009年4月15日海关办案人员逮捕了我老婆并一直将她关押,另一个陈姓老板逃跑,2009年7月22日陈姓老板投案自首,23日取保候审,从发案到现在一直有有充分的人身自由。陈姓老板是一个长期以走私为业的惯犯和累犯,靠走私已获利甚非。2010年3月3日,东莞某法院作出判决:我老婆为从犯,判刑5年,罚金45万元;而陈姓老板为主犯,仅被判决处3年有期徒刑,还缓期5年执行,罚金35万元。
我对此判决不解,法官说陈姓老板有自首情节,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主犯一定要比从犯判决得重,我们无语。在一次吃饭时,主犯亲口对我说,为了得到这个结果,他花了不少的钱才把有关人员摆平。
我咨询过一些律师,都表示难度太大,因为申诉很难。
吕先生你好!建议你带材料来京面谈,我们给你们提出申诉意见,看是否申诉,如何申诉。联系电话010-59626828
中华调查网 2011-8-15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8-15 08: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