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动迁
已回复2012-03-02 10:20:35
2001年我们企业被哈尔滨市政府开发办非法清障,我们企业有合法经营手续,房屋有产权证,土地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即没盖在行洪区上,也没建在滩凃地上,想占有我们的土地,就动用人民给的权力把我们清走,这不比小日本侵占中国有过之而无不及吗?十年来,我们不断上访,省、市、区反复推委,套用国家防洪法、河道管理法,断章取意,不承担法律责任,请国家给我们主持公道。
哈尔滨市宏雅装饰材料厂全体员工
电话:1559089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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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03-02 16: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