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维权
已回复2013-08-11 08:57:26
我于99年办一个体水厂.手续全.当年投资60万元.现政府改用地面水.以8.97万元价格强行一次性买断其产杈及经营我不同意.并信访至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现又转回到镇政府.镇长露朝阳公开讲"上访没用.最后还是我说了算.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周先生:您好!看了您的介绍,我们对您很同情,对地方政府的做法不认同。您可以委托律师依法维权。如果有意,请联系我们。联系手机13051686039
中华法务网律师 8-13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8-13 17: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