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被判刑16年
周正毅被判刑16年 | |
英国杰夫•代尔(Geoff Dyer)上海报道 | |
2007年12月3日 | |
中 国官方媒体新华社(Xinhua)上周五报道称,作为中国最具争议的地产大亨之一,周正毅因行贿和挪用资金等五项经济罪名,已经被上海市一家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 对周正毅的定罪,属于范围更大的上海社保基金腐败调查的一部分。上海社保基金案在去年已经导致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被双规。周正毅拥有3.2亿美元财富,曾是中国最大的富豪之一。 现年46岁的周正毅曾因股市欺诈被判处三年徒刑。去年,调查机构调查上海市一系列丑闻时,他再次被捕。 |
他的垮台表明,中国那些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与政府官员关系而取得成功的企业家,其地位有时候并不稳固。中国66位亿万富豪中,约有半数是通过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发财的,而在这些行业中,与官员关系密切可能是开展业务的先决条件。
周正毅曾经卖过面条,早期的生意包括餐馆、桑拿房和卡拉OK歌厅。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成立了一家地产公司,并拉拢陈良宇的弟弟陈良军入伙。2002年,这家公司赢得政府批准,获准重新开发上海市中心的一大片地区。周正毅开始引起人们注意,是因为他被该地区的一些原住户告上法庭,他们声称自己没有得到足够的拆迁补偿,而且受到了粗暴的胁迫。
他的最新罪名中,有部分源于他此前服刑期间的行为。检方指控他在此期间贿赂监狱管理人员,以换取特殊待遇,包括在监狱里召开公司会议、打电话等。以前看管他的四名监狱管理人员也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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