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向荣遭遇专利纠纷
2006年11月14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鹤山银雨灯饰有限公司诉讼广州市天河亮励得电子灯饰厂及其投资人陈向荣侵犯专利权一案。
原告诉讼请求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权行为,销毁所有侵权产品;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鹤山银雨灯饰有限公司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借国外主要灯饰企业因为劳动力成本上升纷纷关闭转向中国进行委托加工之机,迅速发展壮大,他吸纳了众多欧美节日及装饰灯客户。据该公司在《中国照明网》披露的信息,现市值可达64亿港元。该公司一年订单,现在行业排名第二至第十名的订单总和还比不上它,是当仁不让的行业龙头企业。
广州市天河亮励得电子灯饰厂系陈向荣个人所创办,在亲戚、朋友及同行支持下,一年来总投入不足100万元,主要投入到产品开发、试制、推广、日常维持当中,正期盼接到足以支持日常运转的批量订单之时却遭此诉讼。
行业龙头对同业小兄弟的起诉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遭鹤山银雨灯饰起诉的同行接二连三,这个行业龙头公司频频发难同行小兄弟特别是陈向荣昔日的同事所在的企业。本次起诉的理由何在呢?
鹤山银雨灯饰是生产、销售各种灯饰产品的大型外资企业,产品远销世界各地,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引进和开发专利技术。本案所涉及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一种软管灯改良结构。原告生产销售该专利产品,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2005年原告发现被告陈向荣未经过专利权许可,擅自以生产销售等方式实施原告合法拥有的上述专利技术,并且在被告广州市天河亮励得电子灯饰厂的网页及其他专业网站上宣传销售其侵权产品。原告已从被告处取得印有“NEON-FLEX”商标标识的涉嫌侵权样品,经比对,被告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已构成侵权。被告的侵权行为冲击了原告的销售市场,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鹤山银雨灯饰公司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专利权,为此,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责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所有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频频舞剑意在百亿元市场
广州市天河亮励得电子灯饰厂投资人陈向荣认为鹤山银雨灯饰公司意图很明显,想利用资金雄厚的优势通过各种手段骚扰或打压对手,意图独霸市场。近年来,全球能源电力紧张,各国政府加大了对节能环保产品的支持力度。LED产品因为具有固态光源、低热安全、低功率节能、绿色环保、组合变化丰富等优势,在装饰照明行业受到市场追捧,目前已达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市场规模,并且在不久的将来将成为家用或商用照明的通用光源,市场潜力无限。
陈向荣说,原告的产品复制于美国ILIGHT TECHNOLOGIESINC公司的专利。目前这家美国公司已经将原告及其美国占50%股份的TIVOLI LIGHTING告上法庭,其侵犯专利的美国官司在其母公司(01868HK,真明丽)的上市公告《集团的业务》、《风险因素》中自行披露了相关内容,并且自行估计不能胜诉。
所以陈向荣在法定的答辩期限内,依法于2007年1月4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了该涉案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除上述其自身产品及同一专利侵犯别人专利的官司证明外,陈向荣以其专业技术背景以及对专利法的了解,分析其专利权利特征还有足够理由宣告其专利无效,因此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在2007年1月5日受理,受理号:W508475。
陈向荣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资料,同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中止前述侵权纠纷案件的请求。据有关知识产权律师估计,如无特别理由,广州中院的侵权诉讼案极有可能依法中止审理,等待专利权无效请求的答辩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定结果。
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益
LED应用数量的急剧加大,规模化生产使得成本降低,技术改进使得亮度大幅度提高,相关LED应用产品迅速涌现。利之所在,趋之若鹜。陈向荣凭其敏锐触觉,加入到开发LED应用产品的创业者行列中,向市场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他说,他们现在生产的产品与鹤山银雨灯饰有限公司的上述专利截然不同。
由于LED柔性霓虹灯是采用原来熟悉的技术基础,综合传统的软管灯容易弯曲造型以及达到玻璃霓虹灯的整体线性连续发光效果的综合性能优势,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产品。
为了占领这个技术市场,“谁占技术,谁占天下”的道理已经让企业开始逐步熟知。广州市天河亮励得电子灯饰厂投资人陈向荣对记者表示,当每一个创业者想要用个人的力量做出一番事业的时候,他必须正视一个事实,那就是你必须面对很多同行竞争者以及来自于该行业的各种压力。无论如何,市场应当欢迎那些凭借其自身的技术能力、市场策划甚至是具有个人魅力的人加入到公平竞争之列。任何人不能采用非法的手段或者资金雄厚的实力来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鹤山银雨灯饰的母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总部设在香港,其母公司2006年12月在香港上市,拥有64亿元市值。陈向荣称,他不会被其经济实力所吓倒,也不害怕其用各种手段来打压同行。
陈向荣无意用100万元的资本与64亿元资本抗衡,而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为的只是想赢得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一个让千百个创业者有机会推动中国经济成长的环境。
另外还有一个令人深思的话题,那就是大多数曾经在鹤山银雨灯饰工作过的人,无论是到同行企业打工还是在该行业自行创业,都有可能成为被告,鹤山银雨灯饰认为这些人有可能出卖或利用该公司的技术资源或市场资源,而完全忽视这些人靠其自身专业学历、对行业的理解和自我钻研而付出的努力。离开该公司6年后创业的陈向荣虽然没有上述的因素,也姑且不论上述专利纠纷谁对谁错,但由于其6年前的工作背景,显然是本次专利纠纷案的导火线。
在巨大的市场机会面前,如何公平竞争、避免弱肉强食是每一个行业龙头企业和创业者都必须面临的重要课题,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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