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办发布会介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相关情况

作者:王峰 来源:新闻办网站 发布时间:2008-06-24 18:02:29 点击数:
导读:新闻办发布会介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相关情况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3日  来源:新闻办网站【字体:大中小】 …

新闻办发布会介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相关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3日   来源:新闻办网站
 
 
 

    华清: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6月5日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决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所以,今天国务院新闻办特地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关情况。今天出席发布会的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先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先生,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先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巡视员綦成元先生,科技部政治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梅永红先生和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李成钢先生。

 

    

    国新办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相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下面,有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张勤: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在新闻发布会开始之前,请允许我代表知识产权界的所有工作人员向在汶川大地震中遇难的同胞表示深切的哀悼。

    下面我介绍一下国务院刚刚正式公开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关情况。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战略正式启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国家战略,《纲要》是这一战略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指导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今天我介绍一下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和过程以及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意义。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勤

    当前,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许多国家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而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科技和文化创新、推动知识传播、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根本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孕育产生的。

    为了有效地解决以上问题,2005年初,国务院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战略的制定工作,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等三十三家中央单位共同推进战略制定工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任务由《纲要》和二十个专题组成。2007年2月,专题研究工作按期完成。2007年5月,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纲要文稿进行深入讨论,初步形成了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主要措施和重点任务等主体内容。在国务院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纲要》稿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形成了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审议。2008年4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纲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已于日前正式全文发表。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之一。《纲要》从国家总体发展的战略高度,明确了到2020年将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目标;确定了“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十六字的指导方针;突出了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等战略重点;部署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任务,确定了七大专项任务和九个方面的重点举措。《纲要》凝聚了中央和国务院对知识产权的最新科学认识,是我国发展战略的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可以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启动实施是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的重要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构建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创新成果的大量涌现和广泛运用。

    二是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知识产权制度是当代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必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还将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三是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创新成果收益,激励创新、加速信息传播,优化配置市场创新资源。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在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转变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引导企业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

    四是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议题。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加快转变我国外贸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结构,提高我国外向型经济的质量;有利于在开放的环境中有效吸纳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有利于我国创新成果走向世界;有利于世界各国共同开发智力资源,共享创新成果。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要求,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坚持总体布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包括对战略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动态调整实施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全面有效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达到预定的目标。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情况我就简要介绍到这里,下面我们愿意一起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华清: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

    香港文汇报记者:

    请问商务部发言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把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领域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列为重点工作。请问商务部方面对海外维权有什么设想?会采取哪些措施?

    李成钢: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在海外进行知识产权维权问题日益突出。在这几年实践之中,既有我们的企业在境外被诉侵权,也有企业自身知识产权在境外受到侵权情况出现。所以,企业对这方面有很高需求,商务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这个问题都非常重视。

    

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 李成钢

    对外经贸领域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建立和完善,将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商务部在以往做了一些探索,基本的想法有几个方面:

    第一,尽快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相关信息的通报机制,以及在政府职责范围内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以驻外经商机构工作资源为依托,建立政府、企业、行业中介组织、研究机构以及相关法律服务部门,多方面联合协作“五位一体”的联合机制,实现主体之间信息迅速共享。

    第三,今后,我们将在一些重点领域开展一系列培训,对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之中需要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进行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中国企业敢于在境外维权,善于在境外维权。

    第四,政府通过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鼓励企业积极采取维权措施。同时政府也将在适当时候,利用政府资源与境外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交涉、沟通,为企业维权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最后,近期我们将重点围绕中国企业海外参展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一系列调研和培训,争取和海外知名展会建立起沟通渠道,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参展过程中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当权益创造较好条件。

    中新社记者:目前不少人反映商标注册的周期过长,请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付双建:提高商标审查能力,缩短商标的注册周期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全社会商标意识的增强,商标的年注册申请量大幅度增长,从2001年的27万件增长到2007年的70万件。这样就带来商标注册申请的积压和商标注册周期的延长。针对这个问题,国家工商总局非常重视,并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快商标注册,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努力在三年之内解决商标积压问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

    我们主要采取三个主要措施:一是增加审查力量。我们招聘了400名“商标审查辅助人员”,增加商标审查能力;二是调整内部机构,使内部机构运转更加顺畅,效率能够更高;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增加商标审查员年审查量。

    这些措施采取以后,我们的审查能力大幅度提高。2007年,商标注册申请审查量是40.5万件,比2006年增长29.3%。今年,截止到5月27号,年审查量达到19万件,比2007年增长76.1%。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积压问题和审查周期较长的问题。相信这个问题在三年内能够完全解决。

    新华社记者:

    我有两个具体问题。一是《战略纲要》里提到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请问,预警应急机制针对的对象是谁?具体操作办法是什么?二是《战略纲要》里提出“依法处置盗版行为,加大盗版行为处罚力度”。请问,加大盗版行为处罚力度有没有具体实施措施和规则?谢谢。

    张勤: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包括预警和应急两个部分。预警应急由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构成。所谓预警就是根据经济发展的现象情况,通过对有关知识产权信息情报进行检索和分析,整合相关政府机构、企业、中介机构有关资源,及时掌握世界上有关行业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及时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动态信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提供这些信息给相关单位,就是要让他们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更好地确定研究开发、产业发展方向。预警也包括对国际上知识产权政策或者制度变化调整及时的跟踪、了解,并及时向企业和相关单位提供有关动态信息。

    应急是在发生知识产权冲突和纠纷的情况下,根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恰当措施加以应对。从国家层面来讲,我们会支持建立这样一些咨询的机构,为企业或者当事人提供有关服务,特别是在企业对法律以及处理这些事情的步骤不熟悉的情况下,向他们提供相关咨询。我们也将支持和鼓励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自身的应急预案。

    许超:国家对盗版行为打击力度日益严厉。一是《刑法》对于盗版行为最高可以判七年有期徒刑。据我们了解,很多欧洲国家也只有五年;二是除了对版权予以司法保护,还给予行政保护,对盗版情节很严重,但是构不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而这种行政保护制度,据我所知,在全世界也是很少的,至少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都不具备。但是,盗版现象还是相当严重,我们也不否认这个事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了加大盗版行为处罚力度的目标。国家版权局的想法是要从五个方面做工作: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 许超

    第一,激发文学艺术,知识产权的创作活力。如果没有好的作品,把盗版打掉了,市场就会出现真空,也不可能长久存在这种情况。只有更优秀的作品和更受人民群众喜欢的作品问世,才是我们解决盗版的最根本目标。

    第二,在立法方面还有要完善的需要。虽然现在的《著作权法》、《刑法》、《民法》和行政保护法律法规基本具备,但是在法律制定中还有一些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地方,特别是互联网出现以后带来新问题,需要我们完善立法。

    第三,加强司法和行政保护。法院的刑事和民事审判力度需要加强。同时,对行政保护方面加强工作力度。因为我来自行政部门,举两个例子:一是国家版权局最近开通反盗版举报平台,是为加强打击盗版力度设立的;二是对举报和处罚盗版有功人员,我们专门建立了奖励制度。

    第四,加强普法和教育力度。特别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让每一个人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信念,这是解决盗版最根本的办法。打击、制裁只是治理表面,从根本上说,应该扭转人的观念、树立尊重知识产权观念。

    第五,建立健全版权服务体系。互联网发展速度很快,使用作品数量也非常大,再靠传统模式一对一定合同或者付费,看来已经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吸收了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一个完善的集体管理机制,比如代理、仲裁等等。这些服务制度的建立,对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谢谢。

    中国工商报记者:

    第一,国外有些媒体报导说,中国工商部门对中国驰名注册商标保护力度比较大,但不保护国外驰名商标。请问,付局长对此有何评价?工商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第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第24节有这样一句话“切实解决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品、名牌产品、优秀品牌的认定问题”。请教付局长,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都是商标,知名商品、名牌产品、优秀品牌名称是不是可以看成商标性质?在法律上有没有具体规定?谢谢。

    付双建:首先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个别国外媒体这样的说法肯定是不正确的。我来到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半年多时间了,从我正面接触当中,还没有人跟我提出过国外驰名商标没有得到保护的问题。恰恰相反,不少国外知名大公司,在与我们的会谈中,对中国对它们品牌的保护表示感谢。这也反映我们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们开放经济,对所有品牌在中国经营时受到一视同仁的保护的事实。我们在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国际协定当中中国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驰名商标”是按照中国的《商标法》来认定的。中国在驰名商标的认定当中,我们目前实行双轨制,一个是行政认定,一个是法律认定,准确的讲叫法院认定。到目前为止,行政认定的国内驰名商标一共是1234件。著名商标是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非常遗憾,我因为没有这个数字现在不能告诉你现在全国有多少个著名商标。如果你确实需要,我们可以提供这个数字给你。

    至于你刚才讲的“驰名品牌”,不在国家工商总局管理范围内。

    中国日报记者: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颁布之后,对于相关知识产权有关法律会做出相应调整,包括法律的增补、增订。请问,什么时候完成增订和修补工作?谢谢。

    张勤:完善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同法律增订或者修改所需要的时间不一样。比如《专利法》正在修订过程中,预计今年要提交人大表决。还有《商标法》、《版权法》等等,待会儿他们会把情况跟你做一个介绍。

    保护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艺等新的知识产权类别的法律,是比较复杂的问题,现在正在研究过程中。根据《纲要》确定的目标,要在2020年前完成这些工作。还有一些法律是否需要立?并没有一定的结论,尚在研究过程中。比如是否应当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或者“知识产权基本法”,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如果研究决定需要制定这些法,才谈得上什么时候能够制定出来的问题。当然,如果要立法的话,也应该在2020年前完成。谢谢。

    付双建:国家《商标法》是在1982年制定,1983年实施,中间有过两次修改,一次是1993年,一次是2001年。《商标法》是我国第一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增强商标意识,特别是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商标法》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新一轮商标修改法已经开始,全国人大把它列入后五年规划之一。这次修改《商标法》我们已经做了前期工作,当时对修改《商标法》大体的想法是要缩短商标审查周期,要完善商标的确权程序,要提高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同时要提高对商标企业的服务水平。同时也考虑和国际商标条约的接轨和衔接。我们现在正在紧锣密鼓的工作,按照人大法工委的要求,我们今年年底要提出初稿。谢谢。

    许超:我补充《著作权法》的修改问题。

    第一,根据现行的《著作权法》,我们还有两个行政法规没有制定出来。一是关于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要付费,付费的标准由国务院制定,这个还没有出台。二是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条例还没有出台,这个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的立法计划。这两个条例是必须要制定的,我们有义务在短期内把它完成。

    第二,关于《著作权法》的修改。《著作权法》在2001年入世之前做了很大的改动,现在来看《著作权法》和WTO知识产权的协议是一致的。但是,国家版权局认为即便如此,我们也有必要考虑《著作权法》的修改。不过,目前,《著作权法》的修订尚未列入国务院的立法计划。

    国家版权局考虑,由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著作权法》:

    第一,从2001年到现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法律各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对现在的《著作权法》是有影响的。特别是去年实行了《物权法》,十七大明确提出我们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由于市场经济的要求,《著作权法》要有明确体现。

    第二,新技术引起的问题。主要是互联网发展给我们带来许多新问题,需要现在的法律解决。

    第三,这几年法律实践提出的实际问题,需要我们在修改法律当中解决。

    华清: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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