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勇
教育背景 中南大学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
专业资格 中国律师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A证 中国工程师资格
业务介绍 房地产与工程建设、证券、金融、公司并购、企业改制和重组、知识产权保护、外商投资、国际融资与贸易、国际工程招 投标、刑事辩护
工作语言 中文 英语
职业背景
曾担任国家公务员,后进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公司、合同、金融、证券)研究,访问学者。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执业于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及北京市融道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刘大勇律师服务过的客户包括: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1)、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30)、北京首联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等。刘大勇律师从2005年起一直担任全国妇联的法律顾问律师。
刘大勇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法律事务:
参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项目和信贷资产证券化(ABS)产品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工作,是国内资产证券化(ABS/MBS)法律服务的早期实践者。
在房地产和建筑工程以及国际工程招投标领域,在国内是菲迪克(FIDIC)条款的早期实践者。
刘大勇律师成功地为北京某投资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让提供系统的方案,从而使多起公司、银行间的诉讼(执行)案得以解决。
受波导公司委托,代理其与某数码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在波导公司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找到了案件突破口,反败为胜。
为某城建公司某经理行贿案成功进行辩护,法院采纳刘大勇律师 “当以自首论”等辩护意见,对该经理免予刑事处罚。
成功为王力平等农民工执行回总计数百万元的工资。该笔款项曾被当地政府拖欠11年,刘大勇律师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其为农民工所撰写的申诉材料得到了有关领导的批示。
刘大勇律师认为:律师应当全面、系统地为委托人解决问题,调动一切有利因素,为委托人实现利益最大化。
联系方式 823223137@qq.com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尼奥大厦(MOHO国际公寓)8号楼8层1单元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176589 传真:(010) 67176589
电子邮件:wkflaw@foxmail.com QQ客服:82322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