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过程中保障公民权利是当务之急

作者:莫纪宏 来源:中国法学网 发布时间:2010-4-28 11:31:05 点击数:
导读:正义网北京3月14日讯(记者施燕燕)3月11日下午3时,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两高作工作报告。正义网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就两高工作报告中的相关问…

正义网北京3月14日讯(记者施燕燕) 3月11日下午3时,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两高作工作报告。正义网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就两高工作报告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连线解读,以下为连线实录:

 

正义网:今年两高报告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莫纪宏:今年两高的报告,在很多地方都用到了具体的数字,更加有力地说明了两高在去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这是一个特点。

 

在内容上,紧紧围绕去年整个国家的保八主题,行使两高的各项权力。比如,高法报告中提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高检的报告也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主要针对房地产、股市等重点领域的一些重要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从而配合去年保增长,促民生,求发展的主线。

 

今年两高报告,比较平稳,也没有说哪个地方特别突出,但是要点基本上还是覆盖了两高工作的所有方面,更好地反映了两高过去工作的基本面,工作思路比较清晰。

 

正义网:未来两院该如何为解决民生问题保驾护航?

 

莫纪宏:其实民生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民生问题,保障企业生产利润是民生问题,社会发展也是民生问题,但我觉得两高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首先保障公民的权利,我觉得这是当务之急。

 

正义网:高法的报告提出要探索建立国家赔偿听证制度,您怎么理解?

 

莫纪宏:国家赔偿听证制度是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听证本身应该是司法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最重要的特点是通过听证,使参与各方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从而使法院做出更加科学、全面的判断。

 

听证和司法程序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应该来说它不是新鲜的东西。我们现在讲的听证,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领域、立法领域,这两个领域有的时候不太容易采取听证的方式。具体到国家赔偿这块,司法程序可以解决要不要赔的问题,但是赔多少?数额怎么定?以前就是法院说了算,没有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现在提出建立听证制度,能使赔偿数额更加合理,能够让接受赔偿的人感觉到更加公正。

 

正义网:高检报告中有这样一句话,“制约检察工作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正在逐步解决,但是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您怎么理解?

 

莫纪宏:主要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除了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之外,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合法性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实施宪法和法律活动可能存在的违法问题的一般法律监督,目前制度上存在许多漏洞,例如,检察机关行使监督职权的范围不清,被监督的对象对检察机关形成牵制导致检察机关无法有效地行使法律监督权。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对象及范围、监督效力、监督措施的法律保障,同时还要有效地处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与人大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宪法和法律活动的效力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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