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科峰受邀参加第一财经电视《首席评论》节目录制

作者:叶海涛 来源:中华调查网 发布时间:2010-09-06 14:05:22 点击数:
导读:王科峰受邀参加第一财经电视《首席评论》节目录制按:文后请收看视频。2010年8月4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科峰律师受邀参加了第一财经电视《首席评论》节目《中石油还要“躲”多久?》的录制。该期节目由…

王科峰受邀参加第一财经电视《首席评论》节目录制

按:文后请收看视频。 

20108月4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科峰律师受邀参加了第一财经电视《首席评论》节目《中石油还要“躲”多久?》的录制。该期节目由著名主持人杨盛昱主持。第一财经电视是中国唯一定位于投资者的专业财经电视,《首席评论》是其一大型访谈节目。该节目于84日分别在第一财经电视和宁夏卫视同时播出。

王科峰在节目中强调了对中石油下属公司的各种责任要做出区分,区分其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强调说明该公司依照《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规最多只负责30万加10万元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这四十万是一个行政责任,而其民事赔偿责任是没有限额的。依照民法赔偿的填平原则进行全额赔偿。王科峰在节目中还强调了要区分公安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事故责任人的区别与民事赔偿责任人的区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公安部的认定是一种技术认定,可以作为行政、刑事处罚的依据,但是对于民事责任来说只是一个初步的证据材料。对于民事责任来说,在大连漏油事件中,原油的所有人、管道的所有人、以及各种受委托方,都要对受灾的当事人和国家负有赔偿责任,而不论具体的责任事故的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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