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遵循WTO裁决进一步对美开放音像制品市场
晨报讯 (记者 刘映花 王琳)中美双方昨日表示,中国同意遵循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裁决,于2011年3月19日以前对美进一步开放娱乐产品市场。美国曾诉讼中国对进口和分销书籍、音乐、电影和其他娱乐产品设置障碍。
承诺履行WTO裁决意味着中国必须对美国电影、音像制品和图书产品的进口政策作出调整。在WTO的判决中,允许中国保留两家国有电影发行公司的进口权,并保护了中国政府对外国电影进行一定程度审查的权利,中方也无须提高每年引进20部外国电影的限额。但是,中国将不得不允许美国及其它外国企业向中国引进电影、音乐、电游和图书,并准许美中合资企业在互联网上分销音乐。据悉,从2003年起,国产片的票房已经连续6年反超进口片。市场人士认为,相比较之下,音像制品遭受的冲击可能更为直接。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太合麦田的负责人宋柯,他表示未来政策改变不会对中国原创唱片产业造成很大影响,他同时认为此事对演出市场应该有些促进,“我们之前也可以做国际艺人的演唱会,但相对较少。如果将来市场打开,演出的引进方多了,量大了成本就会下降,就会促成良性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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