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考核,法治也是硬指标
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的推出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明确了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五个必经程序。 漫画 扬震
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许显辉(右一)从著名行政法学家应松年(右二)手中接过奖牌,一脸喜悦。日前,《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获得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袁祥 摄
GDP、CPI、节能减排……说起对一级政府的考评,人们马上就会想到这些经济环保方面的硬指标。但是,用法治标准来评价政府行为,这还是个新鲜事。
新鲜事日前发生了:春节前夕,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在北京揭晓,《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8个项目获奖,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招投标法律制度建设》等7个项目获提名奖。
更新鲜的是,这个奖项来自民间。中国法治政府奖是一个由学术组织——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设立,由专家和社会公众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被称为民间对政府的奖项。
法治政府奖规格相当高,其评委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陈斯喜,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会长应松年,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等19位立法、司法等实务界和法学界的权威人士组成。
这个奖的门槛也很高,只有在实施两年后,被认为可能向全国推广的项目才能入选。评选中,组委会收到了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26个项目申请,经投票选出了15个入围项目,并在网上公示。经评委会再次评议,最终选出了获奖项目。这8个获奖项目涉及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等内容,既是当下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没有程序正义就很难有结果的正义。”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获得首届法治政府奖,几乎毫无悬念。两年多前的2008年10月1日,这部地方规章一实施,就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当时有舆论惊呼:这是湖南省政府“作茧自缚”、“自己约束自己”。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一直未能出台,政府办事和决策过程缺少相应的约束。地方政府滥发红头文件、行政审批久拖不决等现象广受诟病,却始终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在这样的背景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实施具有破冰意义。政府机关办事期限为20天、一般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是75年……这些条款让人耳目一新。
“没有程序正义就很难有结果的正义。”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许显辉认为,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通过程序性改革的路径来切入,更加具有实效性和阶段性。
他介绍,《规定》实施以来,湖南各级行政机关树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就是推进科学发展的理念,全省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到300多项;7万多件规范性文件压缩到3万多件,从省政府到乡政府出台的文件都进行了登记;共召开行政决策听证会议600多次,长沙市等地区还通过网络直播政府常务会议。
湖南一位基层公务员的直观感受是:“《规定》出台前是老百姓不舒服、政府舒服,《规定》出台之后是政府不舒服、老百姓舒服。”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王万华认为,湖南敢为天下先,“实现了行政程序立法从无到有的突破,为国家行政程序立法积累了宝贵经验”。据了解,西安、山东等地的行政程序规定正在制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已经显现出来。
“只有公开才有公正”
2009年10月,在公布了全市114个政府部门预算后,广州市财政局的网站一度因为蜂拥而至的下载量而“瘫痪”了。这是中国内地城市第一次在网络上将政府“账本”完全晒在阳光下。
在这些“账本”上,人们可以查阅到广州所有政府部门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情况,包括部门基本情况、预算收支基本情况、收支预算总表和更加详尽的收入预算总表和支出预算总表。
在这次评选中,广州市在政府信息公开上的举措获得评委会一致认可,捧得了首届法治政府奖。
事实上,广州一直扮演着政府信息公开先行者的角色:1988年,广州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两公开一监督”;上世纪90年代,广州市政府又制定了公开政务活动试行办法;2003年1月1日,《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正式施行,比全国性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早了5年多!
《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设定了政府主动公开和依公民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其中许多内容都为后来上海、深圳的立法以及全国性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吸收。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公开才能有公正,只有公开才能有效建立起预防腐败的制度和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许安标表示,《规定》让我们领略了广州市在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方面迈出的坚定步伐。
“不能唯经济GDP马首是瞻”
此次获奖的项目中,至少有两个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绩效考核直接相关,颇为引人关注。其中一个是《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另一个是山东日照的《实施行政诉讼绩效考核,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马怀德有一个观点:在现行政绩考核体系的经济、社会、人文等指标基础上,应该再增加一个法治指标,或称“法治GDP”,这样一来各级政府和官员就不会唯经济马首是瞻,推行法治就会成为各级官员的理性选择。
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在学术界的推动下,马怀德的设想正在成为现实。例如,《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共有30个具体指标,分为上级政府评价和社会评价两部分。
四川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评估指标是一把标尺:“有了统一的标准和尺度,可以客观、公正地衡量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态势,增强工作的科学性,为下一阶段依法行政的推进提供依据。”
而日照实施的行政诉讼绩效考核,则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指标纳入到了对区县和部门的考核体系之内。“我们的理念是既要经济GDP,更要‘法治GDP’。”日照市市长赵效为在颁奖典礼上说。
“我体会,行政审判最大的困难还是政府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抵制排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感慨地说:“像日照市政府这样能够正确对待司法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确实难能可贵。这样的地方政府越多越好!”
这次评选中,还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查审分离’执法体制”、海关总署“全国海关行政复议系统”、泉州市工商局“工商行政指导实践经验”和沈阳市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勤务区工作模式”等4个项目获得法治政府奖,另有7个项目获提名奖。
“这个奖很有含金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评价。
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看来,建设法治政府,对法治的内在需求起决定作用,但外因的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中国法治政府奖的评选正是一个外部推力,希望它越办越好。”(袁祥 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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