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第一案 持卡人拒付原因至今不明
由于外币持卡人拒付货款,让西单电子、上海环讯和建行上海分行陷入一场长达4年的经营合同纠纷。今年9月,上海一中院的判决终于让这场
官司打赢了,可林亚却一直高兴不起来。
“心里总是个事,总不舒坦。”“十一”长假前几天,记者见到林亚,说起官司的事,她直摇头,一脸的苦相,“被上海环讯扣的10万元款还没要回来。”
林亚是北京的商业老字号西单商场旗下的电子商务公司(以下简称西单电子)总经理。在西单商场工作了30年,是一名“老商业”,现在却碰上新问题。2003年以来,他们公司一直被一起官司缠着,官司打打停停差不多4年,上个月才结案。
“我们根本没责任,严格说起来也不关我们的事,可硬把我们拖进官司里,又浪费人力,又浪费金钱,没法儿说。”林亚很无奈。
这是一场经营合同纠纷。原告是上海环讯电子商务公司(以下简称环讯),被告就是西单电子,第二被告是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三方原本合作共同从事电子商务,但合作不到一年,就发生了有近58万多元人民币的货款被外币持卡人拒付,形成损失的纠纷,纠纷的焦点就是三方中应由谁来承担损失。
58万元的损失孤立地看似乎并不算太严重,但对于零售商业、特别是刚刚起步的电子商务来说却不是小数目。中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说,它出现最早,损失也最大,这起案子可以称为是中国电子商务第一案。
58万元货款被持卡人拒付
西单电子、环讯都是2000年左右成立的,成立后不久,这两家公司加上上海建行就建立了合作关系。
“开头合作不错。”西单电子的会计室主任张家伟说,“我们当时选择上海结算服务中介机构是想吸引上海和持有国外银行卡的网上消费者。”
事实证明,这个选择是正确的。半年时间,西单电子光是通过环讯结算的业务就近千万元。然而好景不长,三企业的合作到第7个月时问题就出现了。
2002年8月,西单电子发出去的两台手提电脑,迟迟不见回款,于是便向上海环讯发出咨询。几天后,环讯回信说,购买电脑的人持国外信用卡,他们拒绝支付。又过了几天,环讯说,拒绝支付的客户有好多家,交易有100多宗,货款总计达七八十万元,通过西单电子交易的有58万元,全是通过建行上海分行结算的。
国外银行卡组织规定,持卡人在接到对账单后的6个月内可以无条件拒绝付款。如果持卡人有要求,银行应将划出的款再划回持卡人账户。建行上海分行根据上述规定,把已经打出的钱又从环讯账上划了回去。
电子商务是一项新兴商业,其运行方式和传统商业大不相同。
电子商务的确切定义连专家都莫衷一是,但大体上把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业活动都可以纳入其中;通常所说电子商务,一般只指网上商品买卖及结算。
西单电子和环讯、建行形成的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至少需要4类企业分工合作完成:第一类是出售商品的商家,第二是银行,第三是买卖及结算信息整理传递的中介企业,第四是物流递送企业。商家把商品的信息公布在互联网上,购货人订货后,订货信息经中介企业集中整理后发给相应的银行。银行核对买方的信用卡,并将款划出,经由中介企业打给商家。商家得到购货人货款已划出的信息,即“交易成功”的信息,就把商品交由物流递送企业发送到购货人手中。随后,中介企业即把货款打入商家账户。
这种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交易难免有风险。
但当时弄不清楚这些持外国银行卡的拒付者是恶意透支还是伪造信用卡。到现在也不清楚,因为最有发言权的建行始终不愿报案。
法院判决银行负主要责任
一出现损失,上海建行首先暂扣了环讯的60万元货款,环讯也扣下该支付给西单电子的10万元货款。在这种情况下,西单电子只好暂停与环讯的业务。
第二年,上海环讯把西单电子告上法庭,要求西单电子返还其余的50余万元货款的损失,理由是损失的款项应看作是环讯替西单电子交的垫付款。几个月后撤诉,2005年初又以同样理由起诉,并在法院要求下,将建行上海分行列为第二被告。200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一审判决三企业各负三分之一的责任。西单电子不服,提起上诉。9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西单电子没有责任,建行上海分行负三分之二责任,环讯负三分之一责任。判决后不久建行上海分行就执行了判决,把扣的款项中39万多元还给了环讯,而环讯却迟迟没有返还应付西单电子的10万元。
“环讯也没说不还,可就是不愿打款。”林亚说,“这事儿软了不行,硬了也不行,挺伤脑筋的。”
网上支付还是让人担心
事情虽然发生在几年前,但这起案件所涉及的银行卡和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仍然困扰着许多人。同样的事会不会再次发生?这次案件是造成银行损失,下一次会不会危及一般储户?银行能否保证储户资金的安全?
记者试图就以上问题采访建行,但从建行总行到上海分行,到北京分行,全都予以拒绝。
“人们对银行还是很信任的嘛,”建行北京分行宣传科的一名员工在电话中说,“储蓄款天天都在增加嘛!”这或许就是建行上上下下不屑于回答银行卡和网上支付安全的原因。
记者采访中获悉,,一般银行的网上支付采取安全措施可称为“三密一定”,即三套密码,固定电脑上网。
“一般是不会出问题的。”几乎所有的银行营业员都这么说,“我们也都有过网上支付,从来没出过事儿。”
但许多储户声称存款未经自己授权就从网上划走了,有人还为此打了官司。不过,大多数储户都败诉了,因为他们举不出银行失职的证据。
在生活中,一般的借记卡、储蓄卡不易出问题,而可以透支的信用卡则有风险。因为,按国际惯例,这样的卡在消费刷卡时不用密码,只用核对签名。而核对签名的人员辨认字体的能力却不一定能保证。
出事后西单电子终止了与上海环讯的合作,也终止了国外银行卡的购货业务。为此,西单电子每年损失近200万元人民币的业务量。
“损失就损失吧,”林亚说,“为了安全,也只能这样。”
记者电话采访了上海环讯。该公司在发给记者的电子邮件中说,他们已采取多项安全措施,公司也通过国际认证。(记者 李郁)
奇怪的逻辑
这次采访又一脚踏进个陌生领域。
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新兴行业。在中国,近一亿的网民中,只有不足10%有过1次以上网上购物经历。调查表明,接近42%的网民对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有疑虑。
电子商务的普及尚需时日。
为弄清电子商务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这起电子商务案的来龙去脉,的确要花一番功夫。不光是作为旁观者的记者,即使是圈子里的人,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也备感困难。
这起电子商务案发生已近4年了,具体的原因尚不清楚。到底是不是一种预谋犯罪,是团伙还是个人?都不清楚,甚至被盗取号码的信用卡是国外哪个银行发行的卡都不知道。原因是没人报案,公安部门没有介入。
“没人报案是都怕把损失算在自己头上。”一位知情人说,“大家都说不是自己的错,损失不应该由自己承担,所以都不去报案。”
如果情况属实,那真是一种奇怪的逻辑。
其实单出于打击犯罪,提醒世人的道理也应该报案。但可惜,这件大案如今还悬在那里,如果真是犯罪,那犯罪分子正在背后偷着乐呢。
在这起案件中,建行反应很慢,事发半年后才向两企业通报情况,致使损失不断增加,而且搜集证据也因时间过长而受影响。而在处理问题时银行也表现的很蛮横,首先就依仗自己的强势地位,扣下了环讯60万元的货款。
说实在的,这种心态很不适宜走向世界。
不适宜走向世界还有别的方面。
电子商务的确简便快捷,但其中技术复杂、参与的机构众多,出问题的机率也高。更主要的是国际信用卡组织所执行的规则与我国的法律和商业活动习惯也有不适应之处,比如60天“无条件拒付”,4年的差错追诉期等。
查找销售活动记录,按我国的规定,邮寄物品查找期限是3个月,电子商务记录是半年。如果半年后再去查找,这些记录很难寻找。如果改变这些规定,势必给有关企业增加经济负担,估计短期内很难实行。
据悉,两年前,Visa银行卡组织已增加了安全措施,建立了一种“公开密钥”体制,或称“CA安全认证保障体系”,这样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将大大增加。但不管技术如何改进,人的责任心永远是第一位的。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尼奥大厦(MOHO国际公寓)8号楼8层1单元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176589 传真:(010) 67176589
电子邮件:wkflaw@foxmail.com QQ客服:82322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