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部分法院检察院开展“内部司考” 题目简单
名为“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统一考试”的试点已实行两年,直至今年扩大试点范围始为公众知晓。一项解
“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司考’,你懂的!”11月15日,就在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正式公布前三天,一篇名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部小司法考试通知,请勿对外声张!”的帖子悄然出现,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律师界、法学界反应强
该帖展示了一份名为《关于<2011年单独组织在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落款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这份通知提到:“司法部决定2011年继续单独组织在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司法考试试点,并扩大在职
报名条件一项列明,“2007年底以前从事检察业务工作,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大专以上
当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曾致电四川省检察院教育处,但被告
而据财新《新世纪》采访调查,“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统一考试”,即所谓的“内部司考”确实存在,到今年已是第三个年头。其范围不仅限于检察系统,还
来自青海省、宁夏自治区等地的多位司法界人士均向财新《新世纪
前述人士透露,这个“内部司考”相比统一司法考试非常简单,报名后多数都能考过。与现行的《法
到2011年,随着“内部司考”试点范围扩大,这个在统一司法考试之外的“后门”,才曝光于公众和舆论间。
“内部司考”登堂入室
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很早就有过“内部司考”的蛛丝马迹,只是因为政策全貌和实际操作并不对外公开,才没有
例如,2009年12月,新疆自治区奎屯市司法局网站发布消息称,“奎屯市司法局顺利完成2009年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统一考试奎屯考区工作任务”。截至财新《新世纪》记者发稿,该页面仍可访问。
2010年5月,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网站也发布消息,“甘孜州完成国家司法考试试点报名工作”,署名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文中提到,“为进一步缓解西部地区基层法律职业人才短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
又据2011年1月8日《甘肃日报》报道,司法部制定印发的《关于支持甘肃司法行政
实际上,2008年底中共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
201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印发《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
所谓“内部司考”,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曾任《国家司法统一司法考试办法》起草小
门槛不断降低
中国的统一司法考试始于2002年。其目的在于为法律职业设置高水平的、统一的准入门槛。在此
随着《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的修订,统一司法考试设定了
但是,在西部地区和很多地方基层司法机构,这个门槛显得很高。“我们确实有困难。”一位来自青海的法官向财新《新世纪》记者介绍,“对这边绝大部分法官来说,司法考试太难了。即使是C证,也过不了。”
自2004年开始,针对西部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特殊情况,国家在司法考
出路之辩
相比已经降低门槛的普通C证,通过所谓“内部司考”的法律职业资格被称为“特C证”。之所以“特”,区别不仅在于考试难度低,还在于报名资格限制。前者对符合条
在前述青海法官看来,“内部司考”主是为了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根据2002年修订实施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只有通过司法考试才能
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司法机构的人员短缺和流失,是一直存在的问题
而在统一司法考试实行之后,有不少观点将这一门槛看作导致基层
比如,今年10月25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最高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中提到,要“构建基层人才聚集和保障机制”,办法就包括“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司法考试政策,改进法官招录制度”。最高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中,也提出类似的措施。
而这几年的“内部司考”试点,也被看作解决落后地区司法人才困境的措施之一。
但反对意见指出,这相当于给那些通不过司考的人“送”一本资格证。斯伟江律师反问道:难道中西部人民就享受不了东部
实际上,早在十年前统一司法考试实行之初,因地域差异问题而产
针对西部和基层法院要处理的大量一般性纠纷,不涉及太多专业法
很多人还质疑,即使特殊化政策本身有其合理性因素,这些措施也应该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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