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项司法改革任务
中央政法委披露,2008年底出台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确立的60项任务目前已基本完成四分之三。其中2009年完成17项改革任务,2010年基本完成30项任务
这些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不完全统计):
一、加强监督制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最高法院
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
建立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相分离的分权制约体制
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威慑机制
规范了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和财产刑执行程序
检察机关
建立了对侦查机关立案监督机制
明确了看管所监督程序
建立了在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
完备诉讼监督的手段
公安机关
建立实名制信息快速查询协作执法机制
建立健全对刑事立案的社会监督机制
司法鉴定体制
确立第一批10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
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完善
人民监督员制度全面展开
司法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
党外人士民主监督司法工作明显加强
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刑法修正案八》,涉及多项重大改革举措。
下发《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定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全国范围陆续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人民调解法》建立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
三、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切实解决法官、检察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
制定了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和职数比例等一系列改革方案
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大力推进各级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开展人民警察警员职务配套改革
扩大单独组织在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司法考试试点范围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
深化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四、着力加强经费保障
加大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力度
制订下发了县级政法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
初步建立了政法基础设施国家建设标准体系
加大了对政法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2011年重点任务:
建立审务督察制度
建立诉访分离制度
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制度
完善死刑复核的法律程序、检察监督
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建设
发展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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