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浪自述
我最早的专业是文学,后来转向哲学,一年前,再由哲学转向法律。我不知道这一转变是如何发生的。当我意识到这这一点时,我才发现自己已别无选择。
我是一个"路径依赖"性很强的人。在读康德、黑格尔晦涩的哲学著作时,我追求的是在逻各斯中跃动的勃勃诗意。至今为止,我依然认为,与其说黑格尔的《小逻辑》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毋宁说是一首伟大的史诗。这一经历使我固执地相信,最抽象的,往往就是最生动。当我带着这一\"先见\"转向法律的时候,我感受最强烈的,是法律所蕴涵的逻辑和人文之美。尤其是作为诸法之本的民法,其博大浩瀚而又精致深邃之美,常让我惊叹不已,几乎为之而迷狂。
我相信民法是万法之本,其他部门法,则是民法的护法使者。霍菲尔德对权利-义务等基本概念的分析,最让我痴迷。我喜欢那种深刻的简洁。权利、义务等概念,经过霍菲尔德的思想的洗礼,象蓝宝石一般熠熠生辉。在其中,我找到了法律与哲学、文学、道德和我一直喜欢的经济学的融通之趣。我一直带着这种激动人心的经历,在民法领域中探险,尽情享受着法律文化内蕴的、真与善高度合一的无穷魅力。
哲学家们说,我们对世界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无知到意见再到知识的过程。他们认为,无知是蒙昧的,意见是不真实的。只有知识,才能体现出世界的本来秩序。我同意他们对知识的看法。真正的知识,是纯粹、简洁而抽象的概念的天堂,在那里,每一个概念都象你我一样,具有自己的个性和气质,他们生机勃勃,如灿烂群星,既自我运动又良性互动,体现出某种宇宙万物的永恒的正义。但是我也相信,意见是知识的沃土。意见和知识的关系,就象尘世和天堂。天堂虽然遥远,但是我们还是努力通过尘世的耕耘,来维持回归天堂的希望;不断在意见和无知中开掘,也是我们通向对纯粹知识的唯一途径。
我现在就正好徘徊在无知和意见之间。为了获得真实的知识,我快乐而执着地表达自己的无知和意见。这就是我现在正在做的、恐怕也是我一生唯一能做的事情。
——沈浪 于不知今夕何夕斋舍 (本名:范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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