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搞"拆迁株连"
有的地方搞"拆迁株连",----山东广播新闻频道
(口播)有公开报道说,聊城市东昌府区政府采用"株连"公职人员的手段,促使村民签订拆迁协议;刚刚开通不久的武广高速铁路列车晚点将近3个小时,据说是乘客违规在车上抽烟引起的。精彩评论,马上进入由王丰江编辑、张文主持的热点评说。
(以下合成,热点评说1月4号,8分42秒)
我们可以无数次设想新年的开头,却怎么也想不到,2010年开头、最引人注目的新闻事件居然是这个样子,据《新京报》报道,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政府采用"株连"公职人员的手段,促使村民签订拆迁协议。陈庄村柳园街道40多名公职人员,因为亲属没有签订拆迁协议而遭政府通知要"开除公职"。随后,人民网等各大网站以及各种传统媒体纷纷转载这篇报道,引起全国各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间隔)《新京报》认为,东昌府区政府的做法背离了政治常识。
评论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首先,进入近现代,株连这种野蛮制度,早已被社会唾弃,"一人做事一人当"已是妇孺皆知的常识。那40多名饭碗岌岌可危的公职人员,并无一人在拆迁范围内有住房,拆迁所涉及的,仅仅是他们亲属的房子,他们既无义务去说服亲属,更没有劝人拆房不成、就得砸自己饭碗的道理。
其次,"政府做的事"不一定都合理合法,这早已成为政治常识。东昌府区的领导说出"政府做的事就是合理合法"这种反常识的话,并以这种反常识的理论为依据、去做更反常识的事,岂不是荒唐到家了吗?要知道,常识不可违,民心不可背。
(间隔)《燕赵都市报》和《扬子晚报》认为,"株连拆迁"是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事儿,无异于恃强凌弱、要挟公职人员和普通公民,也是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公然"挑战"。
评论还说,"株连"大行其道的罪魁祸首在于"权力通吃",如果这种情况疯狂重复上演的话,无疑是权力扭曲的生动再现。令人忧心的是,一旦权力扭曲,任何人的权利都有可能被剥夺。
(间隔)新华网有两篇"重磅"评论。其中第一篇评论认为,聊城市东昌府区在政府部门无法推进拆迁工作的情况下,把做拆迁工作的重任推到了部分公职人员的身上,暴露出了政府部门的无能。
评论说,无论是哪一级政府部门,都并没有赋予公职人员为自己的亲戚办事提供方便的权利。也就是说,公职人员为亲戚谋取私利是不允许的,公职人员也没有劝说亲戚拆迁的义务,更何况陈庄村的拆迁没有合法手续。
评论还说,作为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本来都肩负着各自的使命与职责,应该"全神贯注"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东昌府区政府却扰乱了部分公职人员的安宁,让这些同志去做亲戚的拆迁工作、无法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安心地工作。东昌府区政府对于科学发展观到底是如何领会的?当地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又是怎样理解"以人为本"的呢?
评论指出,即便是货真价实的安居工程、民心工程,政府也要耐心地做好群众的工作,确实保证项目合法、补偿资金到位、群众支持,只有这样,拆迁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间隔)新华网的另一篇评论说得更严厉。它说,东昌府区政府采用"株连"40多名公职人员的手段、强迫群众签订拆迁协议,令人联想到当年湖南嘉禾官员刷出的(、)"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那个惊人口号。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难道地方政府的伤疤还没好就忘了疼吗?难道就不怕再次被中央问责吗?
评论指出,有些地方官员不惜用"株连"的方式推进拆迁工作,恐怕只能用"政绩"、用乌纱帽才能解释得清楚。对于这种官员,也只有采取一种手段才能让他们觉醒,那就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间隔)在这里,我们热点评说节目需要补充说明两点内容。首先,《新京报》的报道"出笼"的当天、也就是1月1号,"聊城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刊发了"聊城官方回应",说,陈庄村的改造(、)完全是一项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居工程、民心工程,绝非商品房开发;东昌府区政府及政府领导绝没有在任何场合研究并说过"因本人及亲属不拆迁将被开除公职"。
其次,我们连日来一直关注"聊城官方的回应" 会在媒体上得到什么样的反应,但是很遗憾,我们没有看到媒体做出反应。这个反应"应该有",但是"确实没有",想来大概跟节日放假有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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