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个体化的正与邪
刘翔在110米栏预赛中的第一栏上摔倒,结束了人们对他在伦敦奥运会上的梦想。这个事件,几乎立即就覆盖了伦敦奥运会上的其余光荣与屈辱,成为中国人对于整个赛事关注的焦点。
人们立即陷入了一场争论:在重重伤病困扰的事实下,到底是刘翔自己选择用勇气和忍耐去冲击奥运,还是在无论政府或广告商安排下的无奈之举?如果是前者,那么刘翔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所体现的就是一个运动员的个人选择,是勇武之举;但如果是后者,那么显然是肮脏的,是对运动员以及整个体育精神的亵渎。
无论事件的真相如何,这场争论无可质疑地突出了一个关键赛点:个人选择还是组织选择。这在1984年中国第一次参加奥运会的时候是无法想象的:那个时候,每个运动员都是国家的一颗棋子,伤病也好,状态也好,都必须服从国家安排。这让我想起1971年在决定是否参加第31届世乒赛时,毛泽东说:“我队应去,并准备死几个人。不死更好。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连性命都是国家安排,更何况区区伤病?
个人从集体和国家之中脱离出来,成为拥有自我主权的存在,在中国其实不过仅仅才30多年光景而已。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人类学教授,中国著名的人类学家张光直先生的高足阎云翔在他的著作《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中,通过对河北省罗侯村、山东省北门村,北京,尤其是黑龙江省下岬村长达15年的田野考察,重构了这个个人化进程。作为一个极其严谨的社会学家,阎先生在书中完整考察了导致中国式个人化的5个主要因素或主线:“解放个体的制度变迁、个体的能动性和自主性、强势国家的角色、中国个体化过程中个人主义的缺失,以及全球化尤其是全球消费主义的影响。”
然而市场化之后由于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自主性的提高,这样的父权组织就无从维系。不仅仅是原有的家庭成员包括儿子和女儿拥有了个人的经济和个体生活,以媳妇为代表的外来成员也推动了父权的崩溃。阎先生用三个章节《夫妻生活的胜利》、《农村青年和青年文化》以及《青年女性的崛起与父权的衰弱》来证明这个现实。当然,无可否认的,国家政策,包括婚姻法、身份证等都推动了这一进程的演化。
其三是社会组织的崩溃。1978年之前的中国社会,乃是国家组织之下各个附属组织对于个人的控制。在农村除了村级政府之外,尚有包括妇联、民兵之类的类政府组织;而在城市之中,就是单位,以及单位所附属的包括工会、共青团等组织。人们除了服从单位的控制之外,还必须依靠这些组织来获得社会与社交资源。
市场化之后这些组织全然式微,农村的乡村政府与类政府组织,城市的单位与附属组织,在新的社会结构下根本无从掌握控制个体的国家暴力资源,更无从提供供养和提升个体生活的额外资源。个体由是从组织中脱离出来,成为自主的个人。
尽管我承认包括全球化和消费主义在内的其它元素都对中国社会的个人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更加根本的元素,仍然是中国社会结构内部的崩溃与重组。
我想按照个人的阅读理解并转化成为普通语言来解析中国社会个人化的产生,或者也可以说是中国社会集体化崩溃的元素。
其一是威权社会的崩溃。无论在中国传统社会而言,还是在改革开放政策发生之前的社会主义社会而言,威权社会一直是中国社会的基本形式。在传统社会中,以朝廷统治精英和地方乡绅所共同组成的威权系统,垄断了中国整体的社会资源和话语权。个人在社会的总体组织中没有地位。在1978年之前的社会,则是以国家和国家所任命的干部,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统治链,个人被完全置于集体之下,更加毫无发言权。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其所形成的威权有时依赖国家暴力维持,有时甚至乃是自觉的。也就是说,这种威权被广泛承认并自觉屈从。
当1978年开启了市场化进程之后,资源从国家或者集体占有回到了个人手中,干部威权于是崩溃,人们不再依赖威权所施舍的资源生存,而更多地必须依靠个体的努力获得生存和生活的条件。于是个人化便开始兴起。
其二是父权社会的崩溃。1949年之后中国政府所兴起的社会改造运动,至少在农村层面,恰恰没有触及到的就是父权家庭组织。所谓的父权家庭组织,也就是父亲掌握了家庭的生活资源,因此整个家庭生活在一起,依靠父亲的资源生活。户口本制度恰恰说明了父亲的户主地位至高无上,缺乏户主的背书,连个人身份都是不存在的。
与阎先生一致的是,我以为中国社会的这种个体化进程,所带来的正邪效应,几乎相等。这使得中国在经历了如此庞大的转型之后的前景,仍然晦暗未明。
威权所控制下的社会,压抑了公众的生产动力和生产能力,导致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危机。个人化进程调动了个人的生产积极性和能动性,从而彻底改变了中国的经济结构。这可以说是中国30多年来所发生的经济奇迹的根本原因。作为附生但并非不重要的,是推动了社会总体结构的变化,包括知识、教育、文化、环境和刘翔所在的体育,都因此而发生了颠覆性的变更。更重要的是,这种个体的解放使威权社会产生了不可逆的崩溃,因为个人在享受了相对的自由之后便不可能再重返威权控制之下。
个人的崛起也创造了重构社会组织的可能性。人乃是社会化的动物,其生存必然要构造某种的组织依赖。传统组织,无论是传统的家族、乡村,还是社会主义的生产队和单位,既然都已然崩溃无存,那么新的组织必然要兴起。这种新的组织也就是公民自治组织。
然而,中国的个人化进程之所以特殊,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乃是因为这个进程是一个国家严格控制的进程。“(1)国家在推动和支持个体在经济生活、私人生活和一些有选择的公共生活中崛起的同时,做出各种努力防止个体对政治权力的诉求;(2)当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个体在维权运动或寻求自我发展机会方面向国家提出公开诉求时,国家会根据这些个体所处社会群体的等级不同而给与不同回答。(3)国家更倾向于接受孤立个体的维权行动和自我利益诉求,但是不能容忍由个体组织起来的群体性行为。”
也就是说,中国的个人化乃是国家将个体孤立的个人化,而不是社会组织或群体共同演进的个人化。这使得个人虽然获得了一定的自主空间,但仍然必须依赖国家的允许来裁定个人的发展。这种孤立的个人化由是变得极其自私。由于国家无法照顾到每个个体,而又没有组织的帮助,于是每个个体都必须依靠褫夺最起码是妄顾他人的利益来获得个体生活的稳定和提升。这与西方的个人化进程迥然相异,其所导致的结果于是成为个人的崛起和社会的衰弱。中国社会目前就是一个国家总体控制下的个人原子化运动。每个个体的自私运动产生了霍布斯所描绘的所有人与所有人的战争。
这种自私的个人化使所有人都合理合法地妄顾公共福利和社会健康。于是,包括社会道德沦丧、环境恶化、商业伦理崩塌、政府官员腐化、家庭组织涣散、贫富分化严重等种种病症遍布整个国度。愤怒成为主线,对峙成为日常,冲突日益恶化。
上个星期我和一个朋友在闲聊时,对于中国的个人原子化运动都感触颇深。其所带来的结果恐怕并不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觉凝聚,更可能的是导致中国社会的解体。而没有人能够预料这种解体将会以什么形式,带来什么灾难,而之后的重组又会是什么情形。
刘翔的故事只是一个“孤立的个案”。但是他带来了一个庞大的启示。也就是说,当个人化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时候,国家当如何应对更进一步的个人的组织诉求?或者按照阎先生的学术话语,如何寻找一个“再嵌入”的过程,一种新的社会义务?或者用普通语言说,重新获得社会身份?个人化与国家控制的冲突,必须依赖中间组织的缓冲,才可能不导致社会的解体和崩溃。
到了这样的一个时候,已经必须重启社会发展的动力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动力,在30年前正是对个人的松绑,而30年后,是重构社会的组织。这,是另一个话题了。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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