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一分论坛议题

作者:沪律宣传部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3-11-12 17:23:39 点击数:
导读:2000年11月,首届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召开,与会律师在“律师法与律师管理论坛”上探讨了许多议题。全国律协归纳整理后下发各地律协。我会认为这些议题代表了整个律师行业面临的问题,关系到每位律师的切身利益,希望全…

2000年11月,首届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召开,与会律师在“律师法与律师管理论坛”上探讨了许多议题。全国律协归纳整理后下发各地律协。我会认为这些议题代表了整个律师行业面临的问题,关系到每位律师的切身利益,希望全市律师予以关注,献计献策。
一、关于中外律师合作的问题
建议允许国内的律师以多种形式与国外律师合作,充分利用国外律师事务所的广大客户、专业标准和经验,进一步开发潜在的法律服务市场,使中国律师业尽快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使中国律师尽早跻身世界一流律师行列。
二、关于律师的执业保险问题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是律师行业向全社会作出的职业承诺,也是每一位律师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保证。律师执业没有投保责任保险已直接影响到中国律师业的信誉。必须正确认识律师执业保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尽快提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办法,扫清律师业务向海外拓展的障碍。
三、关于网络经济对律师的影响
建议律师事务所要有长远眼光,充分利用网络改善事务所的硬件和软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改革事务所的运做方式和思维方式,加大律师事务所管理中的高科技含量,走在网络时代的前沿。
四、关于律师的税赋问题
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事业务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虽然取消了双重征税,但实际上加大了税收,增加了律师的税收负担,且《通知》中对合伙人律师和非合伙人律师两类纳税主体规定不明确,操作中会产生实际问题。建议全国律协与国家税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合情合理地解决好律师事务所的纳税问题。
五、关于不正当竞争问题
目前法律服务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比较严重,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律师业务冲击很大。建议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所彻底脱钩。在大中城市内,不再设立法律服务所。加强制定和实施行业规范,加大对律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力度,促进律师业的正当竞争。
六、关于修改《律师法》的问题
《律师法》对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功不可灭,但其中有些条款已不适应律师业的发展。建议在修改《律师法》时加大对律师执业权益的保护力度,充分论述律师的执业责任,修改《律师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地方,以利律师业的发展。
此次论坛会上与会代表们提出的这些问题和观点,必将对我国律师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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