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起诉“今日头条”涉嫌盗版侵权

作者:李丽 来源:中华法务网 发布时间:2014-6-26 17:45:42 点击数:
导读:6月24日下午,搜狐公司正式宣布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搜…

6月24日下午,搜狐公司正式宣布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搜狐网总编辑吴晨光表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复制、篡改搜狐享有著作权的版权内容,严重侵犯了搜狐的著作权。我们呼吁全行业自觉尊重和保护版权,提倡公平、诚信竞争,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首都版权产业联盟韩志宇处长现场介绍,今日头条的移动端打开后不是搜索链接,而是直接向用户提供内容服务。因此今日头条这些行为是无可争辩的侵权行为,他呼吁政府机关、司法机关要尽快出手制止这种行为。

那么,“今日头条”到底哪里涉嫌侵权了?据原告搜狐方面介绍,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转码。即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以及搜狐新闻客户端里的文章、图片。其展示方式为“转码”,即抓取第三方的新闻页面的内容,将内容转换成XML存放于自己服务器上,用户浏览新闻时将XML内容通过APP渲染成新闻页面呈现给用户。据介绍,在近期经过媒体的大规模报道之后,今日头条迫于压力停止了对搜狐内容的转码侵权。

第二种是深度链接。搜狐称,停止转码后今日头条对搜狐的版权内容侵权采取了更为隐蔽的“深度链接”形式,即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还在其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

面对起诉和巨额索赔,今日头条方面公开称自己为搜索引擎,所以可以转码和深度链接。搜狐方面则驳斥到:“根据搜索引擎的Robots协议,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抓取内容,但今日头条从未如搜索引擎般公布其机器人User-Agent,导致我们无法屏蔽对方的抓取侵权。而且,今日头条在第三方内容源上私自嵌套‘相关阅读’与‘评论’等内容与控件,用他人内容引导用户在自己入口进行下一步的阅读,导致用户无法延续在原来内容路径上的阅读。与搜索引擎的‘导流’行为截然不同。”

今日头条在网页中直接复制和深度链接,构成了侵犯著作权。在APP设置原文链接地址制造了和原网站的混淆,删除了原页面广告,夺走了本属于原网站的流量和广告利益。同时在自己移动端启动页面上设置广告链接牟取利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据相关人士透露,“侵权了,转码和深度链接侵权,并有牟利行为。赔偿的话,腾讯网采购《新京报》一年的费用是300万,可参考定标。”

 

上一篇:网络文学变局凸显新视野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