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司法体制改革从四方面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2015-09-21
我国的反腐力度并没有减弱2015-09-21
即将实行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政策将更加科学合理、开放务实2015-09-21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案件审判质效明显提升2015-09-21
最高检:教育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人权”的观念2015-09-21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庭秩序并不专门针对任何群体2015-09-21
中央政法各部门对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做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2015-09-21
公安部采取五方面措施规范公安执法权力的运行2015-09-21
建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 推动司法更加公开、透明2015-09-21
通过司法改革试点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机制初步建立
陈晓林: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党和政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文件。为帮助大家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请来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姜伟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先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先生、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先生、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及成就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现在,请姜伟先生做简要介绍。
2015-09-21 14:55:33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姜伟(吴晓山 摄)
姜伟: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对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度,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系统化的顶层设计,把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1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16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其中11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议题,审议通过了23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中央政法各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文件。
2015-09-21 14:57:17
姜伟:
在党中央领导下,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积极稳妥推进。目前,一些改革方案已经出台,一些重要改革举措已经全面推开,一些重大改革任务已经开展试点,一些改革事项正在研究论证,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2015-09-21 14:58:01
姜伟:
第一,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正有序推进。一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已在一些地方开展试点。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北京、上海试点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检察院,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巡回法庭,均已正式挂牌办公,目前运行良好。二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为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法官、检察官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2015-09-21 14:58:23
姜伟:
三是健全防止人为干扰司法的制度。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单位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四是深化公安改革。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推动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五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发挥律师在推动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2015-09-21 14:58:40
姜伟:
第二,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果。一是全面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二是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中央政法单位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等文件,人民法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2013、2014年共依法宣告1603名被告人无罪。三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中央政法单位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细化法律规定,完善救济机制,强化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制度保障。四是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8月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伪造货币、集资诈骗等9个犯罪的死刑,并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条件。五是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的司法程序。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央政法各单位出台了相关规定。
2015-09-21 14:59:36
姜伟:
第三,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推开。一是推进司法责任制等改革试点。按照中央部署,2014年以来,上海等地就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开展综合试点,中央政法单位印发《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等文件,《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区、市)开展试点,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二是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各级司法机关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进程明显加快。三是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人民陪审员制度已在全国10个省区市50个法院先行试点。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地区已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6471名。试点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组织监督案件2937件。四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五是完善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完善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规定。
2015-09-21 15:01:31
姜伟:
第四,执法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陆续出台。一是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有关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截至7月31日,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378万余件,同比增长27.8%,环比增长21.4%,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立案难”问题逐步缓解。二是公安机关在深化交通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推动形成更为科学合理、开放务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工作格局。三是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中央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2014年,共有8万余名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近139万人次接受法律援助。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7.4万件,受援人次65.9万。
2015-09-21 15:04:15
姜伟:
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制约司法公正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始终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和从中国国情出发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始终坚持循序渐进、依法有序推进改革,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开展。
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改革的成效最终要接受实践的检验、人民群众的检验。下一步,对已出台改革方案的,我们将继续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对已经推开试点的,将加强指导,拓展深化,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制度创新;对重大复杂改革事项,将加强调研论证,争取早日出台改革方案,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司法体制改革红利。
下面,我和中央政法单位负责人愿意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
2015-09-21 15:06:08
陈晓林:
谢谢姜伟先生,现在各位记者可以提问,在提问之前,请先报出你所供职的新闻机构。
2015-09-21 15:08:09
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焦非 摄)
中央电视台记者:
请问,上海等七个省市已经率先开展司法改革的试点,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各地已经交出了哪些试点样本?效果怎么样?还有一个问题,过去一些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案件不够公开、不够透明,既不知道案件进展到了什么阶段,也不清楚最终是由谁签发的裁判文书,并把这种体验作为司法不公的一个依据,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之后,这种情况会不会存在?法院在推进司法透明方面会有哪些改革举措?
2015-09-21 15:08:48
姜伟:
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改革试点,是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2014年以来,经过一年多的工作,试点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改革共识日益凝聚,改革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试点工作充分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探索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中央及时出台改革意见和试点方案,明确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上海等地梳理提炼先行试点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了几十项改革配套制度,形成了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司法规律、符合本地实际的规范性文件,为改革试点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2015-09-21 15:10:06
姜伟:
目前,改革试点已在全国18个省(区、市)开展。各试点地区积极推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推动制度创新。比如,上海建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实行差额遴选,确保公开公正。贵州坚持以案定额,把案件数量作为确定法官员额数量的主要标准。上海、广东、海南等地制定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职权。吉林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整合业务机构,简化办案组织层级,探索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管理机制。这些做法,对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015-09-21 15:11:30
姜伟:
目前,在上海等第一批7个试点地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有序推进,司法资源配置更为合理,司法队伍结构得到优化。“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机制初步建立,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的趋势开始显现。改革后,虽然法官的员额受到控制,但一线办案力量得到增强,“案多人少”矛盾逐步缓解,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例如,上海4个试点法院审判一线办案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8.5%,审结案件上升12.6%,没有发生一起错案,而上诉率、信访投诉率有所下降。
通过前期的试点工作,我们深受鼓舞。下一步,将在全国普遍开展试点,不断积累经验,推动制度创新,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巩固试点工作成果,确保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2015-09-21 15:11:50
姜伟:
关于你提的第二个问题,最高法院的有关同志更了解情况,是否请江必新先生回答。谢谢。
2015-09-21 15:14:12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吴晓山 摄)
江必新:
受制于落后的司法理念和技术条件,您所说的情况,过去确实存在过。2013年以来,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需求,适应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推动司法更加公开、透明。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政务网站、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中国法院手机电视APP等也陆续投入运行。现在,只要当事人能够连接上互联网,通过任何一个移动终端,都可以查询到自己案件的进展情况、承办人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或执行进展。司法公开的内容已经从审判公开拓展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个方面,实现了全程、全面公开。
2015-09-21 15:14:33
江必新:
关于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建设情况,我们可以用一组数据说明。到2015年9月21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总访问量达到84.9万次,最高人民法院新收8111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已全部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公开,公开信息项目达15.33万余项,成功推送短信2.2万条。全国已有3502家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1050万份,总访问量达到3.1亿人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已累计公布执行信息5917万条,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3189万人次。共有250万名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实施限制出境、限制乘坐飞机、限制贷款置业等信用惩戒。
2015-09-21 15:17:17
江必新:
改革只有进行时,司法公开也永远在路上,为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人民法院下一步将积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全国法院统一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二是努力实现通过同一平台查询所有案件流程信息的目标。届时,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通过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方便、快捷地查询全国范围内任一法院、任一审判程序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全国四级法院的三大公开平台资源。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充分运用审判信息大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司法管理。
2015-09-21 15:19:05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提问(焦非 摄)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我们都知道,保证执法权利在法治轨道运行,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公民的权益保障,请问规范公安执法权力有哪些改革措施?另外社会各界和广大律师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非常关注,请问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2015-09-21 15:21:53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吴晓山 摄)
黄明:
公安的执法面广量大,公安执法是否规范、公正,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为此,公安部对规范公安执法权力的运行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改革受立案制度,针对未依法受立案,研究起草了改革受立案制度的意见,通过健全接报案登记,统一接报案信息的汇总,完善受案立案的审查,明确受立案监督主管部门,综合运用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纠错、执法质量考评等监督管理手段,全面加强对受立案工作的管理,切实提高受案立案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015-09-21 15:27:53
黄明:
二是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的机制。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重点环节的审核把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目前全国已经有一半的省区市做出全面的部署。
2015-09-21 15:30:43
黄明:
三是改革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为解决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部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涉案财物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处理程序,并重点围绕规范管理工作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出具体的措施。
2015-09-21 15:31:38
黄明: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省级公安机关普遍开发使用了统一的网上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普遍改善实现了案件办理网上流转,出台了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对相反违法违纪行为划出一道“红线”,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
2015-09-21 15:32:35
黄明:
五是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制度措施,对重大案件全面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并逐步扩大询问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最终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此外,各地结合执法实践,作了很多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健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这一切概括起来,其实就是五个严格把关,一是严格把好立案进口关;二是严格把好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审核关;三是严格把好关键环节关;四是严格把好结案出口关;五是严格责任落实关,确保公安办的案件规范、公正。
2015-09-21 15:33:25
黄明:
对于我们两院三部刚刚颁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公安部将下发通知,进行培训,进一步细化健全工作制度,并且对相关的信息进行汇总,加快律师会见室和会见预约平台建设,完善律师权利救济机制,加强检查督导,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谢谢。
2015-09-21 15:37:22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吴晓山 摄)
赵大程: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事关律师工作职责作用的发挥的问题,也涉及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党和国家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做出了一系列的部署,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对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央政法各部门对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也相应做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许多地方政法部门也联合出台了措施,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推动保障律师执业权。
2015-09-21 15:40:55
赵大程:
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救济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及时得到纠正。
2015-09-21 15:43:15
赵大程: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是贯彻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司法实践,着眼于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出台的最新的有关政策措施。
许多记者朋友谈到,说这个规定应该说内容很全面、广泛,但是核心点是什么?我讲,主要是三个完善、一个规范。第一,完善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措施,特别是要保障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会见、阅卷、收集证据,以及发问、质证、辩护、代理等等。第二,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对相关的司法机关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落实和行使,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三,完善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机关对律师提出的投诉、申诉、控告,经调查核实后,要求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地处理。第四,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提出了严肃查处假冒律师执业和非法从事律师法律服务的行为。三个完善、一个规范,将会极大地推动当前律师制度的完善,对于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更有利于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谢谢。
2015-09-21 15:45:27
路透社记者提问(焦非 摄)
路透社记者:
刑法修正案(九)的草案,有一些人认为,这条草案会给律师的自由和独立性带来负面的影响,比如说,按照这一条草案,如果律师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他们会受到惩罚。你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谢谢。
2015-09-21 15:52:20
赵大程:
谢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心。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以后,社会上都很关心。我们认为,法律的修改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确保司法活动有序运行非常重要。因为良好的法庭秩序,既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需要,更是彰显法治尊严,维护司法权威的需要。
2015-09-21 15:53:50
赵大程:
关于律师出庭参与诉讼,我们讲两句话,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律师辩论辩护等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中的作用。另外一方面,辩护律师也应当遵守庭审规则和法庭纪律,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刑法修正案(九)修改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维护法庭的秩序,并不专门针对任何群体。律师作为诉讼参与人,既受这一条款的约束,更受这一条款的保护。
2015-09-21 15:55:44
赵大程:
在修正案的起草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律师管理的主管机关,对这一条规定研提了意见,得到了采纳。司法行政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九),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解决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律师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也要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于极个别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谢谢。
2015-09-21 15:58:41
法制日报记者提问(焦非 摄)
法制日报记者:
第一个问题,想问一下检察机关,针对这几年发生的冤假错案情况,检察机关有哪些改进措施?第二个问题,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哪些积极作用?最后,请黄部长谈谈基层民警比较关注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目前有哪些进展?谢谢。
2015-09-21 16:02:56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吴晓山 摄)
孙谦:
近几年陆续披露和发现的冤假错案确实在整个社会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应当讲,这些冤假错案对于公平正义的损害是非常严重的,对案件当事人的损害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司法机关,包括检察机关,我们都在认真研究和总结这其中的教训,在不断采取很多改革措施来完善我们的司法工作。应当讲,这一轮司法改革,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有关改革措施,也都把防止冤假错案作为一个价值目标。在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上,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上,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2015-09-21 16:03:28
孙谦:
我们感觉冤假错案的出现,原因还是多方面的,但是最根本的或者说最主要的原因有两条,一是个别司法人员依法保障人权观念的缺失,另一条就是个别的司法人员违法办案、违法取证、暴力取证,甚至刑讯逼供,导致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所以教训是深刻的,也是惨痛的,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2015-09-21 16:08:31
孙谦:
在措施方面,我们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首先就是教育我们的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人权”的观念,要让大家每个人都明白,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因为联合国很多文件都规定了被监禁人的权利问题,一个人一旦被怀疑和被监禁的时候,他的人权往往被忽视,保护他们的人权,最根本的就是保证不冤枉他。所以人权观念是一个长期的培育过程,我们在这些方面,在体制机制上采取了很多措施。
2015-09-21 16:11:31
孙谦:
第二点就是坚决贯彻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一些案件,怀疑他有罪,有一定的根据,确认有罪,证据又不足,这种情况下就有一个取舍的问题。疑罪从无,就是一旦认为有罪的证据有问题的时候,宁可不追究。我想大家也都了解,最近这一两年,很多专家学者也在讨论这个问题,好在很多人接受了这个观念,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这对我们防止冤假错案非常关键。根据这一点,去年9月到今年8月份,全国检察机关清理了一批超期羁押的案件,这些已经超过了法律诉讼时限,但是结不了案,就是因为证据存在问题。在疑罪从无的观念指引下,这批案件得到了解决,总共有1800多件。
2015-09-21 16:14:08
孙谦:
第三点,我们在工作机制体制上采取了措施,把排除非法证据作为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重中之重。大家都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要经过检察机关批准,批准之前有一个审查逮捕,我们现在审查什么?就是审查证据,有没有确凿的证据?包括起诉到人民法院,起诉之前,我们审查的重点就是证据是不是确实和充分。关于这一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在7月份刚刚通过两个决议,就是关于逮捕案件的证据审查标准和刑事案件的公诉证据标准,每个案件必须达到标准,不达到标准的不能再往下一个诉讼环节进行。
2015-09-21 16:17:04
孙谦:
最后一点,关于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问题,我们认为,保障律师的辩护权,特别是会见、阅卷、调取证据等方面,意义十分重要,对于防止冤假错案非常重要,因为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的证据,是我们发现司法工作存在瑕疵或者在取证上有不当的一个非常便捷的途径,所以充分保障律师的辩护权也是防止冤假错案的一个重要途径。
总之,防止冤假错案,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我们在体制机制,在各个方面制度设计上,也会充分根据需要设计和完善,真正使老百姓能够感受到司法的公平,真正使那些无辜的人不受冤枉。
2015-09-21 16:17:52
江必新:
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坚定不移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深化司法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案件审判质效明显提升。2012年至2015年6月,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380442件,审结352788件。其中,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99689件,审理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和垄断纠纷案等一大批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有力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5048件,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38051件,持续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2015-09-21 16:19:05
江必新:
二是切实抓好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人民法院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深入研究、统筹规划,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工作,在不到短短四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北京、上海、广州三个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工作,取得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史上的重大突破。最高人民法院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技术调查官等司法解释,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诉讼制度,保证了知识产权法院顺利运行。三家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以来,人员、机构、硬件建设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审判工作卓有成效,案件审理效率明显提高,审判效果赢得社会赞誉,实现良好开局。
2015-09-21 16:26:06
江必新:
三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积极稳妥推进“三合一”改革试点。地方法院积极探索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简称“三合一”试点),深入总结“三合一”试点经验,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综合效能初步显现。截至2014年年底,共有5个高级人民法院、94个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试点工作。健全专业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技术事实查明的有效方式,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专家咨询、技术调查官等技术事实查明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库,为解决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智力支持。知识产权法院专门设立技术调查官,帮助法官解决技术事实查明难题。加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的沟通、交流,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努力构建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4年,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5.96%。
2015-09-21 16:26:19
江必新:
四是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知识产权司法透明度日益提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审判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发布全部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文书的公布范围和公布效率,截止2014年底,通过网络公开的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达到110482份。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推送知识产权案件流程信息;通过网上办案,加强对审判流程的管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推进庭审公开,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举办了面向外国驻华使节的专题开放日活动,知识产权审判庭于当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与(德国)高仪股份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瑞士等16个驻华使馆派出的25位外交使节参加了旁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会见了参加专题开放日活动的驻华使节并进行互动交流,赢得了外国驻华使节和媒体的广泛赞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15-09-21 16:26:35
江必新:
五是大力加强审判指导,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更加统一。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三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或者修订了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商标法修改后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专利案件审理法律适用、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等5件司法解释,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标准和界限。创新案例指导工作,大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编辑出版《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裁判案件的深度公开,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评价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努力将基地建成全国知识产权案例信息智能汇集中心、指导案例发现识别中心、案例指导理论研究中心和案例指导综合服务中心。
2015-09-21 16:26:52
黄明:
感谢您对公安队伍的理解和支持。中央对公安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中央审议通过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方案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是3个方案之一,中央明确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目前,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修订出台了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建立了公安民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有关部门正根据中央精神,对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人民警察工资制度、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改革进行研究,已经形成了方案,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中央审批。所有这些,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警察的积极性,激励广大人民警察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2015-09-21 16:27:04
凤凰卫视记者提问(焦非 摄)
凤凰卫视记者:
资料里写到,现在通过了《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我想请黄部长谈一下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和以前相比有哪些突破?另外一个问题是关于便民利民的措施有那些?
2015-09-21 16:28:32
黄明:
9月15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这次改革涉及外国人永久居留的申请条件、资格待遇、受理审批程序、日常服务管理以及相关的工作保障等多个方面,是对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制度的一次全面改革和创新。
即将实行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政策将更加科学合理、开放务实,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签发对象进一步扩大,调整各类永久居留申请的情形,放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条件。二是资格待遇进一步落实,建立社会融入机制,健全并落实相关待遇。三是受理审批进一步便利,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机制,受理审批流程更加规范和优化。四是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的制度。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所有这些,对促进和服务对外开放,吸引和集聚更多的优秀人才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2015-09-21 16:28:53
黄明:
关于改革当中出台的公安机关的一些便民利民的措施,这段时间比较集中,因为公安工作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所以说,我们是把这方面的措施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的。
一方面,大家知道的户籍制度的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国务院的意见出台以后,现在全国已经有24个省区市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车检制度改革18项新政全面实施,全国新增机动车检验机构728家,过去许多地方排队难以排上的现象现在得到了彻底的改观。车检制度改革后,打破了市场垄断,大大方便了群众。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线以后,全国已经有41个城市应用,用得很好,群众认为是掌上的车管所,身边的服务站。明年上半年将在全国推开。
同时,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公安部研究制定的《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近日将印发实施。这项制度的改革涉及面很广,将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办证不方便和用证不安全等问题。还有,为解决培训考试不方便、不经济、不规范的问题,公安部主动会同交通运输部研究提出了《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将推出驾驶员自主约考、自学直考等措施,这个《意见》也已经上报国务院审议。
2015-09-21 16:32:17
黄明:
公安部还相继推出了签发电子台胞证、简化沿海船舶渔船民管理办事程序、消防部门服务发展八项措施等。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当地实际,聚焦群众关切、顺应群众期待,普遍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利民的措施。
我们在改革中,优先推进人民群众最关注、最期待的改革,时间尽量往前排,任务尽量往前赶,力争让群众尽早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同时在改革当中,抓好相关的基础工作。比如说,户籍制度的改革、身份证管理制度的改革,历史上有一些户口和身份信息是不对的,这些都要进行清理。近年来,已经纠正错号、重号几百万个,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到今天为止,全国身份证重号的还剩下264个,现在我们还在继续努力。到明年年底的时候,要实现全国的身份号码唯一性、准确性。改革要坚决与利益脱钩,跟自己较劲,对自己开刀,该放权的放权,该脱钩的脱钩。比如对车检、驾考制度的改革,就是主动去除部门利益,还利于社会,还利于民。
2015-09-21 16:37:43
香港文汇报记者提问(焦非 摄)
香港文汇报记者:
检察院推行检务公开以来,发布了不少查办高官贪腐案件的信息,最近好像这种信息发布得比较少,这种现象是不是表明我国的反腐力度减弱了?谢谢。
2015-09-21 16:46:57
孙谦:
反腐败问题,社会各界、国际国内都非常关心。从2013年以来,我们国家采取了坚决、果断的反腐败措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查办腐败案件的力度是空前加大,取得了明显效果。
我们认为,在态度的坚决和鲜明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就来看,确实有目共睹,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真正拥护。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是立案侦查职务犯罪的职能部门,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从立案侦查到逮捕到起诉,是由检察机关负责的。应当讲,这些年来,检察机关也是保持了高压的态势,严格的执法,坚决地查办一批职务犯罪案件。至于您说的披露得少了,应该没有少。我说一个数字,每年检察机关查办的贿赂案件是3.5—4万件,2013年到今年8月份,共查办了11万件,14万人。这里有县处级干部10125个,有地厅级干部1255个,副部和副部以上的到进入司法程序的是有62个。2013年以来,查办副部以上的腐败案件数量是明显增加的,2013年一年查办的副部长以上的贪污受贿案件是8人,2014年就变成了28人,今年1—8月份是26人,其实9月份的还没有统计在内。今天就立案侦查了两名副部干部,明天的新闻和报纸都可以看到。
9月份以来,加上这两起已经4起了,一个月公布4起,应该是没有减少的意思。这里面也包括周永康案件、令计划案件、苏荣案件等等,这些案件都在不同的程序中,有的是在侦查阶段,有的已经起诉了,有的已经宣判了,这个大家都从媒体上看到了。我们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力度是空前的,不管是深度还是广度,我们认为都是空前的。谢谢。
2015-09-21 16:47:18
香港now宽频电视记者提问(焦非 摄)
香港NOW宽频电视记者:
刚才谈到律师权利,司法改革要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利。我知道,有些律师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有人对此提出批评。你们怎么看?
2015-09-21 16:48:07
赵大程:
我国目前有27万多名律师,律师队伍迅猛发展。绝大多数律师都能够依法执业、诚信履职,为推动法治国家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确有极少数人,虽为律师,但从事了与其身份、职责不符的违法违纪行为,或是没有诚信意识、和有关司法人员有不正当交往。对这些违法违规的人员,我们的态度就是要依法严格管理。近日,我国公安机关摧毁了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的团伙,9名律师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些律师打着法律的幌子,长期招摇撞骗,策划挑拨激化矛盾,这些行为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范围,涉嫌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干扰正常司法活动和社会公共秩序。
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是公平的。律师是法律实施的维护者,是社会正义的守护者。在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律师也不能例外。极个别违法犯罪的律师,不代表律师行业主流。依法查处极个别违法犯罪律师,是对绝大多数依法执业律师利益的维护,有助于为广大律师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2015-09-21 17:07:22
陈晓林: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15-09-21 17:09:20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尼奥大厦(MOHO国际公寓)8号楼8层1单元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176589 传真:(010) 67176589
电子邮件:wkflaw@foxmail.com QQ客服:82322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