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2019上海医美新规定”: 医疗美容广告应严管,但监管政策出台前需多征求意见
9月18日,由消费日报社中国消费品牌办公室主办的“医疗美容平台广告宣传规范”法治精神研讨会在北京召开。针对“医疗美容平台广告宣传规范”的“2019上海医美新规定”及其对消费者、医美行业的重大影响,著名律师、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理事长王科峰评医美监管“2019上海医美新规定”,称医疗美容广告应严管,但监管政策出台前需多征求意见;政企合作的前提是不能有损公平竞争原则。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
岳运生在发言中说,我赞同严管医疗美容行业的广告宣传,理由有两个:一是《广告法》有明确规定,只要是医疗广告都要求严管,要经过审查批准之后才允许发布;二是医疗美容消费者和其他消费普通商品服务的消费者不一样,医疗美容消费者的某些要求更高,而且医美机构更不容易满足其要求,更容易产生消费上的争议。医疗美容广告是获取消费者的渠道渠道之一,但并不是获取消费者的唯一渠道。严管这类广告,避免误导消费者,很有必要。
但他同时表示,我不太赞同“2019上海医美新规定”,原因在于:对医美行业出现的问题,上海监管部门的做法稍微简单和急燥了一些。监管机关某一项政策的出台,尤其是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还是有着直接的影响,甚至对整个行业有重大影响。上海的这种做法类似于一个监管标准的创设,或者说是对法律某些原则性规定的解读。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出台之前多征求行业协会,包括企业、消费者保护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从而避免出现损害企业利益的事情发生。
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理事长王科峰则称,应该理性、客观看待医美行业的法律问题,政企合作的前提是不能有损公平竞争原则。
(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理事长王科峰)
他说,客观来说,政府重视医美广告也是事出有因的,有些问题确实也需要整顿。这个行业是发展中的行业,在解决温饱问题以后,下一步就是解决美丑的问题。所以,实际上这是高层次的需求,高消费的需求。有需求就有供给,有供给就有政府监管,消费者、企业、政府三方每一方都要发力,而相对来说消费者是弱者。政府主管部门出于公共利益、公共目的进行监管,当然也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在市场发展过程当中,法律原则是讲平衡的。如果消费者容易受到误导,那么政府有义务出来干预,所以政府对医美平台广告进行规范非常必要。但是,怎么规范却十分重要。尽管和严肃医疗有区别,但医疗美容也是医疗的一种,因此这个行业的从业者就要有许可证,就要被批准,发布广告就应该被审查,要先审批通过才行。
王科峰称,关于医美广告规范的法律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医疗美容广告被严格限制,但也不能被限制得过死。上海长宁区卫健委与美团点评合作的问题,很值得思考。现在,互联网E时代的监管给政府带来很大挑战,有些地方的政府没有能力、没有精力、没有手段进行监管,于是想到与企业平台的合作。但是,这种合作的前提是不能有损公平竞争原则。
王科峰在发言中特别强调了政府决策对企业的影响。他说,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政府要按照法律规则行事,不越权,而且程序上要合法。政府在出台政策之前,一定要搞研讨会,搞评估,不能越权,这叫“法律保留”。作为行政机关,不能用政策代替法律,要严守“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的底线。具体到医美行业,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哪些属于越权,哪些属于滥用职权,必须要厘清。因为行政执法的目的,是为了打造健康的医美行业,而健康的医美行业自然就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并且使医美行业从业者有利可图。我们需要努力打造三者之间的平衡。
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武高汉,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原巡视员于新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洪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罗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等专家,以及来自医美界的企业代表,也从各自的角度阐明了观点。
链接:“2019上海医美新规定”源于8月27日上海市卫健委监督所联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举办的规范医疗广告专题培训会,以及8月29日上海市长宁区卫健委与美团点评正式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2019上海医美新规定”源于8月2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联合上海市卫健委监督所举办的规范医疗广告专题培训会,以及8月29日上海市长宁区卫健委与美团点评正式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这次专题培训会有四个重点:“1、医美APP的广告宣传,违禁词、产品包装和案例对比图问题,即“瘦脸针”“水光针”等杜撰的非规范用语视为违法广告,并提出医美平台也要尽到监督管理责任;用户发表的“变美日记”,不得关联医院、医生和产品,否则视为广告性质;官方头图、详情页里面不能有用户的案例对比图;禁止出现术前术后对比照;2、机构不能与渠道合作,渠道合作是列入扫黑除恶的范围;3、大力打击医美贷,分期绝对不允许;4、面诊为门诊医生,不能是咨询师。
上海市长宁区卫健委与美团点评正式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规定,美团点评将作为长宁区卫健委“官方指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并根据平台用户评价内容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监管,这也标志着长宁将开启医疗服务互联网监管(“E监管”)的新征程。
“2019上海医美新规定”仅见于此次培训会议及媒体报道,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卫健委监督所、上海市长宁区卫健委官方网站均未见公布。“2019上海医美新规定”被媒体报道之后,立即在全国医美行业中引起高度关注,并对医美上市企业造成了严重负面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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