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文

刘仁文

    刘仁文,湖南隆回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后。 学生时代曾获北京市"优秀大学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任校研究生会主席等职。
    1993年进入社科院法学所刑法研究室工作,曾挂职锻炼于河北香河县人民法院,任院长助理。
    先后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英国牛津大学犯罪学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国际刑事法院总检察长办公室法律研究员,并曾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进修,在德国马普研究所、美国哈佛大学、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等地讲学。
    现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刑法室副主任,兼任中国犯罪学会、中国劳教学会理事,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科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独著四部:《过失危险犯研究》,《严格责任论》,《环境资源保护与环境资源犯罪》,《刑事政策初步》。主持翻译四部:《理论犯罪学》,《死刑的全球考察》,《美国模范刑法典及其评注》,《哈佛法律评论.刑法学精粹》。另有学术随笔集《想到就说》、《具体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