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账追收满足社会需求
追债 应该在阳光下发展
法制网记者 李郁
讨债公司的小广告在街头较为常见
商账追收满足社会需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商务部曾经进行一项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签定的经济合同约40亿份,最终履行的不足30%。大量没有履行的合同形成巨大的债务,每年因逃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另有资料表明,近10年来我国经济失信现象大量存在,银行坏账、企业间拖欠、逃避债务问题相当严重。比如,汽车不良贷款已超过900亿元,助学贷款偿还率不足一半,电话欠费经常超过百万。而采用司法手段追偿债务又存在巨大困难。执行难是多年来存在的问题,有30%难以结案,其中很多情况下是因被执行人恶意规避而造成的。北京朝阳区法院近几年单是执行小汽车案件就有1000多辆,只有30%的车辆得到扣押,10%的车辆能够被拍卖变现。法院的人手少,工作量大,不可能跟踪调查所有债务人。
“市场上的第三方追账机构,或称商账追收机构的服务应该作为实现债权的重要补充。”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林钧跃说,“债权的实现是正当的要求,适应这种要求的市场化的商账追收服务也应该是正当的,关键是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监管。”
从1993年到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经贸委、公安部等部门或单独或联合发文,先后3次明令取缔或禁止成立讨债公司。时至今日,这些文件并没有被废止。
“尽管不允许,可商账追收机构或服务一直以各种方式存在着。”中国人民大学政治金融学院教授吴晶妹说,“因为有社会需求”。
吴教授说,市场经济一定会产生债务,特别是目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赖账是必然出现的。司法资源又紧缺,不可能所有债务都依靠法律解决。大量的债务要民间机构参与催讨,这在国外也是很普遍的。美国就有《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国际追账者协会(ACA)有上千个机构会员。在我国,第三方介入,某种意义上有利于债务纠纷的解决。因为我们比较注重面子,熟人之间不好撕破脸皮,第三方却好说话。比如民间一些交易要经过“牙行”,就是这个道理。
根据林主任和吴教授调查,现在的商账追收机构已经形成相当明确的分工。从对象上看,有专门追收消费者个人欠款或欠费的,有对企业法人欠款进行追收的;有在国内追账的,有的则专门接受海外追账委托。从债务内容划分,有替银行追讨车贷、房贷和助学贷款的;有追讨电话费、信用卡透支的。近两年,第三方追账服务发展态势看好,追收消费信贷和个人欠费的业务取得了快速增长。
总之,商账追收已自发形成行业,并根据社会需求不断在自我整合,形成理论支持,并自我规范,以寻求生存与发展。
商账管理应在阳光下发展
中国民建中央在2005年就提出议案,建议开放商账追收行业。提案指出,应该建立“信用风险控制和转移机制,形成市场失信惩戒机制”,而商账追收是这些机制中“重要组成部分”。
提案提出了建立商账管理的具体程序与步骤,即明确监管部门;组织专家研究发达国家相关法律,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从业人员的资质标准、业务培训、资质认定制度;在一定地区进行试点等。
林钧跃副主任很支持这份提案。他认为,提案提出了我国经济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有关部门应该根据提案尽快组织实施。他认为,可以把追账、商账管理列为特种行业,由几个部门共同监管。
吴晶妹教授认为,商账管理目前不是应不应该放开的问题,而是何时制定法规、何时放开的问题。商账管理不应再在法律边缘游走,应该在阳光下正常地发展。
海外追账数额微不足道
1000亿美元外欠款是个笼统的概念。“尽管国内不让说追账,可到国外追账始终不禁止,一直都这样。”一位资深商务信用研究者说。
国际追账曾经是个热门话题。“我国外贸企业被境外企业拖欠资金1000多亿美元,并且每年以10%的速度增加。”这是2005年同一时期媒体争相报道的一则新闻,但事过两年,有关方面再不提外欠资金问题。
被传为国内最大的国际追债公司新华信公司信用管理总经理张静说:“理论上说国际追债商机很广阔,但实际上,具体业务很少。”问她国外追账业务有多少,她笑着避开了这个话题:“不值得一提,业务量很少”。
新华信总部设在北京市东北部的将台路兆维大厦里,占了这栋气派的大楼的两层半,员工有400多名,在上海、广州还设有分公司。
在两个小时的交谈中,张静说得最多的是他们公司如何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防范制度。
2000年,新华信从商账追讨起家,但7年后,发展成为以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管理为主的大公司,但外界仍然认为这是国内最大的跨国追账企业。“我们最大的业务是商务信息,商账追收只占业务量的1/3。”张静说。
另一家较著名的国际追账公司是汇诚征信公司。汇诚的总经理张忠说,国际追账只是名头大,可实际业务量很小,就汇诚而言,国际业务不足国内业务的1/10。“外界传说的1000亿美元的外欠资金大约是真实的,但这个概念太笼统。”张忠说。他的意思是,外欠的情况千差万别,有很大部分是贸易纠纷引起的回款问题,比如产品质量问题,交货时间问题,总之是商务纠纷,要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最后谁欠谁的还不一定呢。
最先发布1000亿美元外欠资金信息的是商务部研究所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不过现在他认为当初这个数字是个大体的估算,官方从未发布过类似信息。他认为媒体当时一再报道这个数字,有炒作的意味。其实,这一数字里包含着很复杂的情况。在这一点上,他和张忠先生看法基本相同,即不单纯是债务款。
“现在大多数大公司对信用管理比较重视。”韩家平说:“风险防范情况有很大改善,坏账、呆账率大为下降,只是中小企业这方面的问题还比较多。”
新华信的张静认为,我国的外贸出口企业对外出口大多采用银行信用证制度,即买方先将资金打入银行,我们才发货。这样做比赊销(国内称代销)要丧失很多商机,但比较保险,因此,呆坏账情况应该比较少。
张忠说,所谓的国际追账实际是由国内一些公司委托国外同业公司实施。国际上有“追账者协会”组织(简称ACA),国内几家大的追账公司都加入这个组织,通过这个组织进行业务委托。不管如何操作,总的业务量比较小,从2004年至2006年通过汇诚公司委托出去的只有十几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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