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调查

作者:王峰 来源:中华调查网 发布时间:2007-05-24 15:54:36 点击数:
导读:关于民间调查1992年,中国第一家民间调查机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在上海成立。几名资深刑侦专家首创了这个机构。  1993年公安部发出通知,取缔了这个行业。通知说明,鉴于这些民营机构的各类业务已有公检…
关于民间调查

 

     1992年,中国第一家民间调查机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在上海成立。几名资深刑侦专家首创了这个机构。

  1993年公安部发出通知,取缔了这个行业。通知说明,鉴于这些民营机构的各类业务已有公检法分工管理,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一些手段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了国家执法部门的部分权力。为此决定,严禁继续开办,并对现有机构会同工商部门予以取缔。

  王大伟教授认为,警察的权力是属于国家的,而侦查权又是警察权力中比较核心的权力,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若非被国家授权,那么他所从事的侦查就是违法的。

  被禁12年为何还未消失?

  然而,在公安部的通知生效后的12年里,这个行业并没有真正的消失。法学专家撰文表示,民间调查的市场需求始终是存在的,这就是这个行业虽然在“地下”却一直在发展的原因。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说,“私人侦探”的需要是合理合法的。政府花纳税人的钱,但它不可能为某些个别人的特殊需要而出动警察。这样就得另找“市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何家弘更是认为,公民的调查权、知情权具有正当性,提供这种服务的这种机构以及这种活动也就具有了正当性,所以是无法禁止住的。

  法学专家也呼吁,鉴于民间调查行业目前混乱的状态,对它进行管理和整顿已经迫在眉睫,否则既不利于行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市场需求。

上一篇:市场调查报告的写作 下一篇:谈WTO争端解决程序中的证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