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银行原高管涉嫌贿赂中国财政部官员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Beijing City People’s Procuratorate)办公室的一份报告称,为了赢得承销中国主权债券的业务,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上海分行的一位高管曾向北京一名政府高官行贿。 报告称,上世纪90年代末,法国巴黎银行固定收益部门主管刘敏向中国财政部官员徐放鸣行贿12.8万美元,以确保徐不反对由法国巴黎银行担任承销商。 英国《金融时报》看到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份关于近年反腐案例的内部报告,其中包含对上述贿赂案的记录。 |
徐放鸣曾是中国财政部的一位司长,已因受贿26.4万美元于去年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过上诉,他的刑期被减至13年。
此前关于徐放鸣案件的报告称,他在1997年收受了贿赂,但并未点出刘敏或巴黎银行的名字。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表示,徐放鸣向刘敏索贿时曾“暗示”,“中国公务员的工资太低,买不起住房和汽车。”
刘敏在问过徐放鸣什么是合适金额后,向一个银行账户汇入了12.8万美元,这个账户由徐放鸣在香港的一位老友操作。
报告称:“作为回报,徐放鸣(对巴黎银行的承销交易)投了‘赞成’票。”
徐放鸣曾是一位受到高度尊敬的官员,在外国银行圈相当知名。刘敏是一位法籍华人,事后她在巴黎银行得到了晋升,但据悉在任职10年后,已于2006年底离开该银行。
巴黎银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对任何不道德的行为都采取‘零容忍政策’,绝不会通过行贿取得业务。若有任何官方调查,我们当然乐意全力配合。”该银行拒绝发表更多评论。
从理论上说,刘敏可能面临行贿指控。
译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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