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标准明年施行 快件最高赔偿为服务费5倍

作者:姚笛 来源:东方日报 发布时间:2007-09-24 16:55:09 点击数:
导读:中国快递业第一部《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日从国家邮政局获悉,标准已于近日公布,主要包括服务组织的人员、服务时限单件重量、查询期限和赔偿标准等内…

       中国快递业第一部《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日从国家邮政局获悉,标准已于近日公布,主要包括服务组织的人员、服务时限单件重量、查询期限和赔偿标准等内容,其中快件最高赔偿为服务费的5倍。

  据了解,在快件丢失情况下,除免服务费外,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即信件类继续按照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的2倍进行赔偿;包裹类则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的5倍。此外,快件损毁和内件不符也规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

  “这个赔偿标准对快递公司来说,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北京小红马快递公司副总经理冯雨晖表示,就小红马来说,如果客户没有对快件进行保值,客户又认为快件很重要,小红马都会根据调查的情况适当地提高补偿标准,一般在500元左右。

  冯雨晖在谈到《快递服务》标准出台时认为,该标准为邮政监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冯雨晖表示,只有各方面的条件都准备好,新《邮政法》的出台将水到渠成。(记者姚笛)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办国内快递包裹业务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海关法律文书是否可以通过从事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邮寄送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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