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涉网涉外著作权纠纷猛增 法官分析三大趋势

作者:袁定波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08-10-30 12:14:16 点击数:
导读:著作权已远超商标和专利,位居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之首。侵犯动漫作品、知名电视栏目标志引发纠纷、提供P2P文件共享服务引发纠纷……新类型著作权案件不断涌现,这一趋势日益明显。计算机软…

    著作权已远超商标和专利,位居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之首。

    侵犯动漫作品、知名电视栏目标志引发纠纷、提供P2P文件共享服务引发纠纷……新类型著作权案件不断涌现,这一趋势日益明显 。

    计算机软件及图书、影视、音乐等文化产业涉外案件比例上升现象较为突出。

    传统著作权保护制度如何应对新挑战,如何通过立法重新调整各方利益,这些都亟待解决。

     自2003年以来,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已远远超过商标和专利案件,位居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之首。

    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7877件、17395件,比上年增长25.73%和23.75%。其中著作权案件7263件,比上年增长27%。

    “在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中,由于著作权所具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性质,特别是因为技术的发展使得著作权人及邻接权人对其权利客体所带来的使用、传播渠道难以控制,导致著作权领域纠纷案件越来越复杂。”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于晓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趋势扫描

    短信侵权P2P非法下载等新型案件不断涌现

    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傅战备诉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短信维权一案,就是典型的因手机短信网上传播引发的侵权纠纷。

    记者了解到,搜狐网站在合作期满后,仍在其网站短信频道,发布傅战备享有著作权的190条短信,并可下载至手机,下载资费标准为0.2元每条。于是,短信作者傅战备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三百余万元。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搜狐互联网公司自2006年3月起,未经原告许可,通过搜狐网站短信频道向公众传播涉案190条短信,未署名、未支付报酬,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法院根据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

    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近年来这一趋势日益显现。据于晓白介绍,目前我国法院审结的著作权侵权民事案件还包括:因侵犯动漫作品引发的纠纷、因知名电视栏目标志被侵权引发的纠纷、因知名电视节目被效仿引发的纠纷、侵犯音乐电视著作权纠纷、涉及微程序的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印刷线路板字符层的侵犯著作权纠纷、涉及软件用户界面的侵犯著作权纠纷、涉及互联网网页的侵犯著作权纠纷、未经许可向网络用户提供各类作品、音像制品下载服务引发的侵犯著作权和邻接权纠纷、因提供P2P文件共享技术服务引发的侵犯著作权纠纷等。

    “这些案件中的相当一部分在国际层面都属于新类型的案件,尚无定论。”于晓白告诉记者。

    热点透视

    互联网时代来临致涉网络纠纷迅速增加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在为创作作品和获取作品及信息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打破了原有的利益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冲突频发。“对著作权领域的冲击显而易见,由此引发的各类侵权纠纷迅速增加。”

    于晓白说。

    2006年,因恶搞电影《无极》,网络上流传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短片,引发了一场网络侵权大战,陈凯歌和胡戈对簿公堂。

    去年年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北京市泡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权案件。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作者温瑞安于2007年8月27日签订协议,约定中文在线在全球范围内对授权作品的数字出版行使专有使用权,中文在线可以在网站上出售该作品的数字化复制品。

    2007年5月,中文在线发现泡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网站公开允许用户下载中文在线拥有独家数字化制品专有使用权的《温瑞安武侠小说全集》,严重侵害了中文在线公司的合法权益。遂将北京泡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于晓白表示,传统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如何应对新的挑战,如何通过立法重新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著作权人、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这些都亟待解决。

    增量聚焦

    计算机软件及图书影视等涉外案件比例上升明显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结了香港商维京百代音乐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安乐影片有限公司等申请执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等三件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据介绍,被执行人因在其注册的网站上非法提供歌曲、电影在线播放、下载,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网络传播权和录音制作者权利等著作权。而这些都只是近年来涉外案件比例整体上升的一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2006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53件。其中,著作权案件66件,同比上年增长100%。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68件。其中著作权案件108件,同比上年增长61%。

    “特别是在计算机软件及图书、影视、音乐等文化产业,涉外案件比例上升现象较为突出。”于晓白说。(记者 袁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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