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网络著作权案件增长幅度较大 呈现6大特点引人关注

作者:顾新玲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8-8-22 16:49:23 点击数:
导读:近几年来,法院受理的各种类型网络著作权增长幅度较大。北京市法院2007年受理著作权案件1885件,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400件,占21.22%。2008年仅上半年受理著作权案件1743件,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1304件,占75%。位于首都…

   近几年来,法院受理的各种类型网络著作权增长幅度较大。北京市法院2007年受理著作权案件1885件,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400件,占21.22%2008年仅上半年受理著作权案件1743件,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1304件,占75%。位于首都硅谷海淀区的海淀法院2008年上半年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73%都是网络著作权案件。

   根据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近期调查,北京市法院网络著作权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案件数量增长迅速,2006年比上年增长28.79%,2007年比2006年增长2.71倍,2008年上半年较2007年上半年又增长47.09%2、案件类型复杂多样,纠纷以擅自传播文字、影视、摄影作品纠纷为主,涉及数字图书馆、搜索引擎或链接、提供存储空间等纠纷为辅。每一种类型纠纷所涉及的经营方式也各不相同,心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3、关联案件占较大比例,同一权利人分别起诉不同被告侵权,以及不同权利人起诉同一被告侵权案件增加。如有几百作者起诉某一数据库公司的系列案件。4、案件审理受互联网技术发展影响明显。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深入影响我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互联网功能越来越丰富,从静态到动态,从单纯文自传播到音乐、图像、动态画面等多媒体信息的传播和演示。涉及网络侵犯音像制品、音乐作品和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件明显增加。5、网络著作权案件裁判对网络产业发展影响越来越大。随着网络环境下的各种服务成为重要的经营手段,且形式多样,新的服务方式不断推出,边沿法律问题不断涌现。法院的判决和实体问题的处理直接规范网络企业的经营行为,影响网络著作权经营秩序,对人数众多的网民产生直接影响。6、被告提起管辖异议比例较大。有的当时任处于不同的目的和角度,出现为了拖延诉讼、“拉管辖”等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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