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今年二十一岁

作者:林军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08-11-4 14:29:10 点击数:
导读:中国互联网今年二十一岁那些人、那些事作者:林军、周…来源:法制日报更新时间:2008-10-2814:54:39核…

中国互联网今年二十一岁 那些人、那些事
 
 
作者:林军、周…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08-10-28 14:54:39
 
    核心提示对于整个中国而言,都处于学习和研究互联网的过程中,如果从1994年NCFC接入Internet算起,中国互联网才发展了14年;即便从1987年第一封电子邮件算起,中国互联网也才21岁。
 

  1987年,一封从北京发往德国的电子邮件,开启了中国互联网的大门。而就在9年前,中国开始全力推进改革开放———这被看作是新中国历史的拐点。

  互联网是中国向世界敞开的一扇门户,互联网是中国观察世界的一扇窗口。当他悄然洞开的时刻,恰逢这个国家经历了对理想探索的阵痛之后,社会思维方式和社会结构巨大的变革,冲击着人民的心灵。

  改革开放30年打开了国门,许多新鲜的事物随之涌入。因此,一些有相当知识基础和社会关系积累的创业者,将目光投向了互联网这个全新的领域。

  对于中国的互联网而言,改革开放催生了互联网商业,并为其迅猛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互联网也对中国的改革开放有着强大的促进作用。

  互联网这只蝴蝶瀛海威那段历史

  1994年底,张树新跟丈夫一起去美国游历。在一位同学的家里,她看到了一份印有E-mail地址的通讯录,由此了解了美国一家Internet接入公司。

  那一刻,互联网这只“蝴蝶”飞进了她的心里。直觉告诉她:这可能是一个比她正在做的传呼机大上许多倍的生意,更重要的是,这在当时中国是一个可以从“鱼头”吃起的全新行当。

  1995年初,张树新把全部家当抵给了银行,到手1500万元人民币,以700万元注册了瀛海威信息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此时,距1994年4月20日NCFC(国内第一个示范网络)接入Internet还不足一年,被视为中国硅谷的中关村,其科技人员大多连电子邮件的账户都没有。瀛海威迅速开了个电子邮件商务中心,把电子邮件和电脑、modem一起搭配出售,赚取了入行后的第一桶金。

  做着做着,张树新有了更大的想法———自己建物理网。她先到中国电信租用了DDN(数字数据网)专线和所有的电话中继线,然后购买设备、路由器、系统软件等,组建了一个与中国电信并列的互联网络系统。

  张树新扛起了网络的大旗,瀛海威铺天盖地的广告也让普通民众逐渐认识了互联网这个曾经陌生的名词。

  “当时,为了免费上网,很多人在赢海威门口排队,风雨无阻。”这样的场景,已经深刻在很多老网民心里。但最后,瀛海威却成了中国互联网史上第一个悲情故事,1998年6月,由于亏损严重,并且后继资金匮乏,大股东与张树新产生冲突,张宣布辞职。

  外界总结了瀛海威失败的原因,比如曾耗时三年,耗资千万打造的容200个网页、500幅图片、10万多文字于一题的“网上延安”,这种如今很常见的网络“专题”在当年却遭遇了点击率的“滑铁卢”;还有花巨资集合大量精英开发的“网上缴费系统”当时根本无人问津等。

  张树新则讲述了这样一个桥段:“当时电信体制是垄断的,我们每条电话中继线的月租费是6000元人民币,这意味着这条电话线24小时全占线,客户交给你很贵的钱,也是永远赔钱。所以我当时闯过电信总经理办公室,跟他们讲,你们这样下去会是中国信息产业的罪人。对方笑了,说我佩服你,但是我们的财务不归我们管,归财政部,我们并不是企业。”

  中国科学院背景 春江水暖鸭先知

  一些人认为,瀛海威的失败或多或少与当年尚未改革的电信有关;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互联网从科研机构走向商用,达到如今的繁荣,同样源于电信。

  1994年9月,邮电部电信总局与美国商务部签订中美双方关于国际互联网的协议,协议中规定电信总局将通过美国Sprint公司开通2条64K专线。当时,这个互联网建设工程需要有人为电信做相关培训,Sprint找到了亚信股份公司,由此迈出了中国互联网商业的步伐。

  虽然只有7个受训的学员,亚信团队却用两个星期的时间,准备出了三厚本资料。后来的故事众所周知,Sprint选择的中国分包商没有能按时完成分包任务,这个任务最后转给了亚信,亚信借此成为中国Internet基础建设的头牌,并一直靠这个业务模型杀到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

  说到亚信,就必须提其创始人之一,中国网通的前CEO,现任中国宽带产业基金董事长的田溯宁。相比张树新,作为中国互联网第一代创业者,两人有许多共同的特质,至少,都具有中国科学院的背景。

  田溯宁在中科院念的研究生,海归后与丁健等人联合创办了亚信,之后又随严义埙、侯自强创办网通,其中,严义埙是中科院的副院长,而侯自强是中科院关于宽带方面的著名科学家;张树新是中科院下属的中国科技大学的第一个女学生会主席,其毕业后在中国科学院体系的报纸和管理部门都有过从业经历。

  这样的“烙印”,对中国互联网最初的从业者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和大多数高科技产业化的路径一样,中国的互联网产业也走过了一条从军事化到科研到商用再到民用的路径。纵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中国互联网发展大事记》,中科院被反复提及,是中国互联网初期建设的主要推手。而具有相关背景的田溯宁和张树新,也做到了春江水暖鸭先知。

  所不同的是,田溯宁是在帮电信做,而张树新是与电信对着做。这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很难说谁对谁错,但结果截然不同。

 一段网络发展史 一段法律发展史

    2000年是我国互联网法制建设的大年,全年有9部法律法规集中出台实施,包括国家保密局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其中电信条例属于我国第一部管理电信业的综合性法规,标志着中国电信业的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

    也正是由于诸多法律法规的保障,我国互联网才能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快速发展。CNNIC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2.53亿,网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而十年前,网民的数量才210万。

    一位网友如此形容自己的生活:“早上起来、上班后、下班后做的事:打开电脑,泡杯水,上网。”2007年有网站做过这样的调查:如果没有网络。60%多的人表示将无所适从。

    网络已经融入了大多数人的工作和生活,于是,越来越多相伴而生的法律问题开始出现:网上购物要谨防怎样的风险?谁来为网络游戏中的装备被盗负责?网上“恶搞”他人的作品是否违法?“人肉搜索”是否需要限制……其中,民商问题是互联网法律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刘德良介绍说,电子合同的出现最早影响了互联网中民商法的发展:“早期的合同都是订立在纸张上的,数字化的语言是否具有法律效率一时成为法学界争论的焦点,1996年,联合国贸易法律委员会在《电子商务示范法》解决了上述问题,我国在1999年合同法中也做了相应的调整。”

    2000年前后,网络上的知识产权问题开始突出,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我国很多研究网络法的专家都有知识产权的背景。2001年10月,“信息网络传播权”正式列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使今后网络传播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有法可依。200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又通过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至此,热及一时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完美落幕。

    但新的问题又开始不断地涌现,“垃圾邮件、虚拟财产、个人信息商业化和非法交易等问题日益突出,甚至出现了‘分众’传媒事件”。刘德良说,目前迫在眉睫的是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在立法上承认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把其作为个人财产加以保护。除了法律条文的完善,司法实践中也出现大量与互联网相关的案例。

    “面对网上出现了较多的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大量利用网络攻击他人名誉权的案件,省高院的领导和我院领导都有这样的想法:如何通过司法实践进行遏制。”2008年10月22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对记者说。今年3月,该法院筹建了我国第一个网络法庭。

    “自网络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理了10多起案件,其中以侵犯名誉权、垃圾短信、虚拟财产的案件为主。”该法官介绍说,“这类案件有两个特点:当事人举证难和查找侵权行为人难,审理这类案件通常要消耗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对于网络这一新生事物,审理其相关的案件也存在法律适用等诸多问题,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个学习和研究的过程。”该法官说。

    其实,对于整个中国而言,都处于学习和研究互联网的过程中,如果从1994年NCFC接入Internet算起,中国互联网才发展了14年;即便从1987年第一封电子邮件算起,中国互联网也才21岁。作者:林军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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