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中国人民素质20年够了
(编者按:本文是丁学良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60周年而作的专文《关于中国人民素质的世纪之争》之二)
到了二十世纪初,中国两千多年的帝制被辛亥革命推翻了。千万不要忘记,在亚洲,中国是最早成立“共和国”的——1911年。不过,对“共和”这两个字实际上的、原来拉丁文本源的意义,在中文的翻译中,却体现的非常不明确。因为在中文中,一讲“共和”,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五族共和”,多民族联邦制的意思。而在拉丁文里,“共和”(res publica)由两个字眼组成,“publica”,公众、公共;“res”是一个介词,相当于英文里的of,连在一起的含义是:国家不是私产,不管是以怎样的形式体现出来,比如说是一个人所有,那就是独裁制;如果是一个家族所有,那就是monarchy即君主制;如果是一个小集团所有,那就是寡头制。
而“共和国”这个国号强调的乃是:国家是所有公民共同的财产。因此,所有公民对国家事务都应该有自己的一票,有自己对政治共同体的参与权和决定权。在人类历史上,这是一种了不起的政治体制的进步,古代罗马就有了雏形,也就是罗马共和国。那么,在整个亚洲,最早把自己国号定为“共和制”的,就是我们中国。1911年成立的“中华民国”的国号,The Republic of China,严格讲起来应该翻译成“中华共和国”;辛亥革命的思想先驱邹容提出的“立政大纲”六条之第一条,便是推翻清王朝之后的中国“定名中华共和国”。
辛亥革命建立起来的这样一个“中华共和国”,当时为了对不太熟悉西方政治传统和政治制度的中国民众,来凸现这种新政治体系和以前清朝、明朝等历代皇帝家族所有的传统制度最根本的区别,于是就把Republic of China译为“中华民国”—— 即皇权变成了民权。到了中华民国实际运作的阶段,中国人民的素质这个问题,就变得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非常突出和重要。因为你现在已经是一个民权的国家了,人民的素质对于这个民权国体的运作,对于民权的架构细节,就有了根本的、决定性的意义。所以,在自定为民权的国家里,有关中国人民素质的争论,就变得有血有肉。
在当时,主导的意见是中国人民的素质可能在其他方面还不错,至少不比亚洲其他国家的人差,但是在行使政治权力方面还不够高。原因也不难解释,因为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上,民权从来没有成为一个政治现实,虽然在中国哲学和政治思想中能找到一些萌芽。中国的民众在中华民国之前,从来没有过参与政府的构成和运作、政府的改变这类实践的过程。所以,在中国不能马上就实行全面的、彻底的人民主权。我们都知道当时孙中山(1914年7月)提出了著名的“三阶段”论,就是中华民国政治发展的初级、中级、高级阶段的蓝图。
初级阶段就是“军政”,军事政治、军事政府,因为那时中国是分裂的,军阀混战,还有东西方的列强、殖民主义的侵略和掠夺。所以第一阶段中华民国的政府是以军事为主导,首先是要统一,要把殖民主义势力驱逐出去,以军政的手段确立“国权”,就是国家的独立完整。中级阶段是“训政”,通过教育、公共生活、文化,通过一切传播手段来使中国的民众逐渐掌握民主的操作经验。所以孙中山特别强调,民主不是写在纸上的,要去做,是一种生活方式。在训政的阶段,上层是精英专权管治,但也包括逐步推广的基层民主操作,可以说是“有限的民主”吧。
上世纪80年代末,我到台湾去做调研,就亲眼看到了“训政”末期的实际状况。虽然上层是有限度的专制独裁,但台湾地方一级的选举,从乡村一直到县一级(台湾小,它的县级实际上仅次于“中央政府”,等于是中国大陆的省级)的议员、官员,基本上是海选,来真的。当时我很惊讶,因为这比我们大陆要先走了好几大步!陪同我参观选举的台湾记者和研究生说,台湾在白色恐怖很厉害的时候,就是蒋介石时期,基层选举还是定期进行的,当然有很多的猫腻。所以我是目击了国民党“训政”阶段后一部分的,那便是通过公民教育和基层的民主实践,来使中国民众知道如何运用民主的方法和程序,来提高他们的素质。
在这个阶段以上,就是孙中山一代人要实行的终极目标,那就是“宪政”,颁布宪法,以根本大法来制约从最基层的政治活动,到最高层政府的构成和运转,均无例外。在中华民国的宪法里,那些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民主权,带有明显的林肯标记,“民治,民有,民享”。国民党用的术语挺有意思:“宪政”就是“还政予民”。这说明他们内心里认为政权本是属于人民的,只是暂时代管一下,不敢老攒在手里不放,不敢搞“专政万岁”。
今天我们回过头去看,孙中山及其同志们对民权怎么一步步落实的设想,还是蛮真诚和切合实际的。真诚和切合实际在什么地方?首先,“宪政”作为终极目标这一点是毫不含糊的,是公开的承诺。第二,他们有一个大概的时间表,也不是很长,就那么二十年左右的过程,几年时间里用军事方法把中国统一起来、把军阀问题解决、把列强驱逐、把“国权”即主权问题解决以后,下一阶段就是十多年的“训政”时期(原定为1935年截止),然后就进入“宪政”。按照这个时间表,从第一阶段进入第三阶段全部就是二十年,那时中国人民的素质,就达到能够实际行使政治主导权的水平了。
然而,很快就出现了日本的侵华战争。到了这个时刻,中国人民的素质问题就变得格外尖锐了,为什么?因为第一,日本有很多政界、军界、学界、工商界人士从明治维新以后就越来越大声宣讲,中国人的素质太低,管不好自己。日本是亚洲第一个实现工业化的先进国家,又是近邻,要当仁不让地管理中国,这乃是日本领导亚洲迈向现代化的“历史使命”(所以2009年4月成龙在博鳌论坛的言论“中国人是需要管的”传开以后,立刻就有海外学者指出,当年东西方列强推行殖民主义的时候,也是这么论证的)。
第二,那个时候中国出现了实际上的多党文武竞争制,执政的是国民党,由蒋介石当领袖,但只能有效治理华东地区,此外还有很多小的和中等程度的政党。在这些中等程度的政党中,有一个和其他一切政党“君子动口不动手”(即没有自己的枪杆子)都不一样的党,就是中国共产党,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武装起来的、闹革命的党,文的武的都来。抗日八年中间,在政治领域里争论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在战争这样一种特殊情况之下,在国难当头的危亡时刻,中国人民的素质可不可以实行政治民主化的改革?还能不能够按照原来孙中山的设想、国民党的承诺,稳步的、明显的、切实的从训政提升到宪政的高度?现在回顾一下,在那场争论中,对哪几个问题耗费的精力和笔墨最多,达成什么初步的结论,那实在是一笔宝贵的遗产。这个今天读起来令人惊诧的内容,乃是我们下一篇的主干。
综上所述,在二十世纪30年代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以前,中华民国的那一阶段,有些时候还是孙中山健在的时候,那个时候对于中国人民的素质如何,有了全新的观念——因为皇帝专政制度被推翻了,中国人民不再是永无提高素质的可能了。那时候对于中国能不能够把民主制变成一种实践过程,也有了相当明确的认识。这个认识体现在,中国这样一个两千多年里基本上民众缺乏参与政治决策过程,因此现代民权的普及和扩张会有严重障碍。对此不可低估。同时,又提出了即便在今天看起来也相当实际、相当合理的实行民主政治“三阶段”的构想,并且有相当明确的时间表,总共就二十来年(从1914年起到1935年止),中国人民的素质就高到能够行使普选权,从下到上直到可以选举国家一级的领导人。这说明那时候国民党中的一些先进分子(国民党中间也有不少反动分子,他们的主张下篇再细说),并不是在忽悠中国人民——大家都知道,没有明确时间表的民主化改革方案,则多半是忽悠人的,因为那是一道美丽的地平线,你三代人都走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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