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典房屋瑕疵及意外风险责任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调查网 发布时间:2010-12-14 16:43:16 点击数:
导读: 房屋出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典人,将其房屋转移给承典人占有、使用和收益,承典人支付典价,在典期届满后,出典人可以通过向承典人支付原典价,回赎房屋;如出典人放弃回赎,承典人即取得出典房屋的所有权的行为…

    房屋出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典人,将其房屋转移给承典人占有、使用和收益,承典人支付典价,在典期届满后,出典人可以通过向承典人支付原典价,回赎房屋;如出典人放弃回赎,承典人即取得出典房屋的所有权的行为。
  出典房屋的瑕疵包括房屋权利瑕疵和房屋质量瑕疵。一般认为设定典权的合同为有偿合同,出典人应当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对出典房屋瑕疵负有与出卖人相似的担保责任(请参阅前面房屋买卖权利瑕疵责任和质量瑕疵责任)。
  出典房屋的意外风险责任的承担。典权存续期间,典物因不可抗力等意外风险致使出典房屋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的,就其毁损、灭失的部分,典物及回赎权均归于消灭。即典权存续期间,出典房屋的意外风险责任由双方各自承担,出典人承担因出典房屋毁损、灭失的损失,典权人则承担不能收回因房屋毁损、灭失部分的典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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