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欧指责中国维持对刘晓波原判之举
美国和欧盟昨日强烈指责中国在政治方面的限制。此前,北京一家法院维持了对知名异见人士刘晓波11年徒刑的原判。
刘晓波去年12月25日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一审法院判刑,判决根据是他参与组织了倡导民主的《零八宪章》请愿书,并发表了一些批评中国一党制的文章。他的律师确认,上诉已被驳回。
中国政府拒绝了外界对这一判决结果的批评,并警告外界不要干涉中国内政。但11年徒刑是近年中国异见人士获得的最长刑期之一,激起了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纪录的批评,并引发了提名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活动。
就在前不久,谷歌(Google)宣布可能退出中国,美国对中国互联网审查制度提出批评。刘晓波案也突显出美中两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明显加深。
在法院宣布刘晓波案的二审判决结果后,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Jon Huntsman)呼吁“中国政府立即释放他(刘晓波),并尊重所有公民和平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行使国际公认的各种自由的权利”。
欧盟驻华代表团表示:“欧盟相信,对刘晓波的判决——因为他是《零八宪章》的作者,并在互联网上发表了有关人权的文章——与他的言论自由权完全不符。”
中国外交部表示,对刘晓波的公诉是依照中国法律进行的。“中国没有‘持不同政见者’,”中国外交部称。“只有罪犯和不是罪犯的区别。”
刘晓波于2008年12月被拘押,当时《零八宪章》刚刚在网上发表。自那时以来,已有数千人在《零八宪章》上署名。
刘晓波曾因1989年天安门广场抗议期间的活动而被关押,90年代在劳教所度过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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