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科峰律师出席“互联网络等新媒体版权保护及运营创收研讨会”并专题讲演
【本网消息】2011年1月14日至18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在京举办了“互联网络等新媒体版权保护及模式创新、运营创收研讨会”。据了解,本次研讨会邀请了国家广电总局、央视、国内知名门户网站和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等6位专家嘉宾莅临会场作相关内容的主题演讲;邀请的参会对象为全国各地广电局、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网站、节目制作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1月16日下午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科峰律师应邀出席并做了半天的专题讲演。其讲座题目是《网络媒体的版权保护与管理、运营》。
研讨会上,王科峰针对网络新媒体发展的现状,介绍了互联网媒体的版权法律保护、管理与运营等现状和发展趋势,通过大量的数据、案例、知识点对这些网络媒体关注的重要内容做了详尽的阐述和分析。
该讲座内容分为五部分,一是网络媒体的发展回顾;二是网络出版对传统出版、传统媒体的冲击与合作优势;三是网络版权的保护;四是数字版权的保护体系及运营模式;五是报纸、图书、广播、电影、电视版权的法律保护。
王科峰在讲座中谈到,据权威统计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4.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持续上升增至31.8%,网络媒体已经跻身我国的主流媒体行列,因此对于网络版权的法律和技术保护问题则显得尤为突出。他从我国的版权起源和立法说明了对于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依据,对网络侵权案件的种类以案例的形式加以说明,随后对防范网络侵权的主要技术措施做了介绍,并由此而引发了对网络著作权法律保护的若干思考。
当下,针对人们对数字版权运营方面的了解不够,王科峰从数字化版权的概念特征、数字化版权的管理和法律保护、数字化版权的运营与交易,特别对理论性和技术性极强的数字化版权运营涉及到的法律主体,都做了详细的讲解。
通过三个小时的讲解,全国与会的新媒体代表对于网络新媒体的版权保护及管理、运营有了系统的认识和了解。会后,与会者就媒体版权方面的问题和王科峰做了进一步的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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