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问题治理
淘宝有一个统计数据,比如光棍节这一天,那一天的销量超过整个香港所有百货的销量,已经非常可观的了。现在电子商务发展是这些,是这些平台所推动的,而且不光是我,在国家信息化这个层面上,信息化专家普遍认为,我们网购的环境其实比现实世界当中的环境,在假冒伪劣防治方面会更好。淘宝上涉及到买卖双方相互打分,所以打分的话,影响你的信誉,很多卖家就会说,我卖给你的东西要经过邮购,可能包装上会有一些损失,如果您太挑剔,我就拜托你别买。我认为网购的形式、电子商务这种形式,其实新生产力的一个增长点。因为它消除了现实世界当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现实世界当中有些餐馆、有些卖家,杀一个是一个,不要回头客,但是网络上永远爱留下记录的,买家永远在不断的给你打分,买方和卖方的信息是互动的,消除信息不对称,而网络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很多专家,就是信息化的专家,对以淘宝为代表的电子商务的模式是非常赞同的,而且这就是趋势,比百货大楼厉害得多了。而且假冒伪劣更有效的制止。在这个前提下,我们确实也看到王够当中还有很多问题,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我先讲国际上怎样认识这个问题。
在欧洲,比如欧洲的电子商务指令专门有一条规定,现实中间,如果现实当中没有许可的,在网络上不要增加新的许可,也就是说要让网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让它充分的发展。我们现在电子商务当中有一个不好的倾向,电子商务本来发展得很好,发展好之后,有很多政府机关都要来插一脚,插一脚的方式就是来增加许可,增加许可的地方越来越多了,这样的话,有可能把市场机制发展得很好的地方最后把它支解,最后既不是市场,也不是行政,最后是半市场化,半市场化是最糟糕的。网络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通过技术的进步、商业模式的创新,通过竞争来解决问题。我认为淘宝发展到今天这样的地步,我们一批的电子商务,比如像京东等等其它同样的网站发展的这么好,我想其实就是在很大程度上,前些年相对比较宽松的环境所培育、所造就。
对于问题我们要正视,而且要客观的分析。网络上很多的问题,其实现实世界当中都有,而且很大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的执法能力不足造成的,而不是现在要增加新的措施。所以,在国家层面,曾经在前些时讨论十二五电子商务规划的时候,在征求意见的时候,很多专家提出这个问题,就是说我们现在不能把电子商务,像有些管理部门的惯性思维,加这个审批,加那个事前的管理,其实就是为了谋取更多部门利益。如果那样的话,可能我们的管理越多,我们电子商务的环境会越差。我想对于网购当中的问题要客观分析它,建立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法,比如更好的维权机制,比如在行政法上,给这种平台施加必要的责任。当然民事上还得说我们避风港的原则,但是行政上施加额外的义务。然后更好的救济手段,更有效的赔偿,我们维权不至于成本那么高,最后收益那么低,打一场官司,花了几千块钱,最后只得二三十块钱的赔偿,你想想看。网络的购物环境往往是这样的,大家花的钱不多,有时候亏了就亏了,这种情况是谁的责任,个人维权是维不了的,这是政府的责任,摊薄成本,谋取利益的这些网商,把它揪出来,通过平台把它治理,这是电子商务大的治理思路,我们现在切忌,就是一步又跨到传统管理方式,增加许可,我想在这个地方特别的说,欧盟的这个做法特别对我们有借鉴意义,欧盟的原则,我们重申,只要这里面没有的,你在网络上不要增加任何多的一项。只要现实世界没有的,都不要,而且是鼓励商业媒体的创新,这是我们从九五、九六年以来,我们的网站和平台发展这么好,能走向国际,不管是腾讯还是百度,还是那些其他的网络公司,现在在国际上都有一席之地,其实是中国走向世界的先进性的代表性企业,都是这种前些年网络相对宽松的环境造就的,这个时候我们确实不能再走回头路,出现一点小问题,走回头路就很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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