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服务业需要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
发展服务业,有一个严苛的条件,那就是需要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我们国家现在的问题是,法律法规很多,甚至一点也不缺,但法制却有很大问题。严重的法院和司法腐败,像毒瘤一样正在侵蚀着我们的社会机体。没有良好的法制,法治国建设还只是一个遥远的理想,那服务业又怎么能有较快的发展?法制说到底与我们的政治体制是连在一起。因此,只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了现代民主政治,政府的权力有了真正的制衡,才有望能改变这种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才能期望中国的服务业尤其是金融服务业有个大幅度的增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同意一些经济学家的说法,如果说1978年到现在三波经济增长(土地承包责任制、邓小平南巡后的改革开放以及中国加入WTO)主要是靠我们吃“市场化改革的红利”和“对外开放的红利”所推动的话,那么,未来金融服务业的长足增长,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的大幅度提高,就需要靠吃“制度化改革的红利”来推动了。但是,这可以就是一个要对体制进行伤筋动骨的大事了,目前看来还只能说是我们所希望和期盼着事。因为,一个体制一旦形成,其自我维系的力量很强大,或反过来说改革的张力也很大,这才是当今中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真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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