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国家发改委 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2-12-24 16:46:53 点击数:
导读:2012年12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通知》对于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相应偿债保障措施比较薄弱的情况,在已有措施基础上,…
2012年12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
《通知》对于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相应偿债保障措施比较薄弱的情况,在已有措施基础上,根据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财务数据计算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别采取不同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资产负债率在65%至80%之间的发债申请企业,在审核工作中对偿债风险实行“重点关注”。
(二)资产负债率在80%至90%之间的发债申请企业,原则上必须提供担保措施。
(三)资产负债率超过90%,债务负担沉重,偿债风险较大的企业发债,不予核准发债。但实行有效的多种复合性风险防范措施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资产负债率要求。
(四)特定行业企业资产负债率水平要求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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