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名人”是投资还是投机

作者:刘琼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12-2-25 12:49:15 点击数:
导读:活跃在NBA赛场上的亚裔人哈佛小子“林书豪”,恐怕很难想到,有一天会有那么多人盘算着怎么利用他来赚钱。  据彭博社报道,2月13日,当林书豪提交申请注册商标“林疯狂”(Linsanity)的材料时,早已经有俩人先于他进…

活跃在NBA赛场上的亚裔人哈佛小子“林书豪”,恐怕很难想到,有一天会有那么多人盘算着怎么利用他来赚钱。

  据彭博社报道,2月13日,当林书豪提交申请注册商标“林疯狂”(Linsanity)的材料时,早已经有俩人先于他进行了抢注。

  在中国内地,“林书豪”也早被注册,名人的名字或其谐音被抢注并不少见。“本·拉灯”照明器、“旺家卫”坐便器、“赵本衫”衬衫、“流得滑”修正液、“沙宝亮”喉宝、“王小鸭”羽绒服、“催永圆”猪饲料……众多名人及名人谐音已被抢注为商标并通过官方审核。网络域名也是如此,遵循国际通行法则“先注先得”,从李白、白居易等诗人名到秦始皇、成吉思汗、乾隆等皇帝名,再到莎士比亚、巴菲特等外国名人中文域名也纷纷被抢注。

  为什么商家都愿意“傍名牌”?北京一位体育用品营销公司总裁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微博)》,名人商标和网站域名之所以屡遭抢注,是因为其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名人姓名易识易记,用作商标具有特别的号召力,有熟悉感;用名人姓名注册的中文域名,利用名人效应,将域名指向自己的网站可以带来更多流量。

  虽然有人赞抢注者颇具商业投资眼光,但也有人斥这是充满铜臭的投机行为。复旦(微博)大学管理学院苏勇(微博)教授认为,虽然企业家想把事业做大,有主动的品牌意识和敏锐的嗅觉是好的,既然能注册成功,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也是无可厚非的。“不过,这总不是企业经营,并且做强做大的正道。”苏勇表示,消费者也是有识别能力的,即便企业使用了该品牌,如果没有服务质量,消费者也是不会认可的,对企业来说这只是“雕虫小技”。

  不过,对于无锡公司提前注册“林书豪”商标的行为,同济大学(微博)法学院刘春彦教授却认为,这也算是正常的投资行为,“提前注册是有风险的,这也需要眼光,如果林书豪永远不出名,他的名字的价值也永远不会体现。”

  有人甚至把域名当做了生意。被广大站长尊称为个人网站教父、中国著名天使投资人的蔡文胜,1999年开始做域名生意,成为中国最成功的域名投资者之一。从2001年到2003年,蔡文胜的域名生意做得相当成功。他大约注册了5000多个域名,卖了1000多个,而他域名的买家则遍布全世界。转手神州租车(微博)网zuche域名,曾在当时引起业内关注热潮。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王科峰律师表示,名人们也应该有这样的风险意识和商标意识。一般而言,包括中国在内,国际上商标注册都有3个月左右的公告期,以林书豪为例,可能并未意识到会如此快地出名,但是,看到身边有如此多的NBA明星,就应该有这样的意识,让律师、商标代理组织,甚至是家人等关注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商标局网站,一旦有其他抢注行为,就可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并在初步有一定名气的时候,就可以考虑注册自己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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