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期) 7 范福潮:孙中山先生在民初曾提出过中国实现宪政的三步走设想,即“军政”、“训政”、“宪政”。按其设想,在国家统一、政权稳固之后,即可由“军政”时期进入“训政”时期。由国家出资、出人对公民进行宪法、选举、法律、自治等方面的教育,经过几年(或十几年时间)的“训政”教育,当公民具有了一定的宪政理念、国家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和宪政制度后,即开始进入“宪政”时期。孙先生提出的这种“宪政三步走”规划是完全符合中国当时的国情,他考虑到了在一个没有宪政资源的落后国家建立宪政体制的困难,企图在短期内实现宪政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采用分步走的办法,循序渐进,效果更佳。对比孙先生的规划,1949年之后的一段时期,为了政权的稳定,大陆地区实行“军政”制度是可以理解的(解放初各大区都设有“军政委员会”,实行军事管制),但在建国五十三年后的今天,还实行“军政”制度,不转向“训政”时期,就说不过去。近年来实行的村长、街道居委会直选,好象有“训政”的意向。但我以为,国家在“训政”时期应该有一个大致的日程和任务表,比如五年规划、十年规划之类的东西,清末立宪还有时间表呢。我觉得,公民的宪政教育,应当从初中生做起,“训政”时期开始后,教育部应出版一册《公民宪政读本》,取代初中、高中生现有的政治课教材。大学也要开设一门公民教育课程。对国家公务员、企业职员、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符合选民条件的所有公民,也有必要开展一次宪政知识的普及教育,逐步去除积久成习的“臣民”意识,树立公民意识。这方面有许多工作要做,政府要支持,媒体要宣传,官员、学者和民间人士要积极推动。开展全民宪政普及教育,具体怎么操作,您有什么想法? 张祖桦:宪政民主体制的最终确立,有赖于与之相匹配的政治文化的形成,而这种政治文化的核心就是公民意识或称公民性格。美国宪法学家斯蒂芬·L·埃尔金在《新宪政论》一书中提出宪政民主体制应该具有三个要点:(1)限制政治权力的滥用;(2)能够很好的解决社会问题;(3)有助于形成公民性格。我国民众的公民意识之缺乏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的。中国自秦始皇建立一统天下的秦王朝,实行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绵延了两千多年。其时间之长,在世界史上独一无二的。1908年8月27日,清王朝的光绪皇帝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迄今虽有九十多年了,宪法及宪法性文件颁布的也不可谓不多;然而距离真正的宪政民主尚有很大差距。可见,宪法的制订与宪政的施行之间还有一大段路程要走。其中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就在于政治文化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化极为缓慢。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流简言之,就是明君、清官、臣民和人治。这样的政治文化对于中国人的影响可谓深入骨髓,直到今天仍历久不衰。例如,我们现在随时打开电视一看,凡是古装戏(剧),很少不是与帝王将相有关的。这些古装戏(剧)里面有意无意宣传的大多是皇上如何圣明,清官如何廉正,草民如何可怜,人治如何可爱等等。整天利用大众媒体歪曲历史、传播陈腐的观念,实际是毒害民众,尤其是正处在成长期的青少年,对树立公民意识十分有害。显然,这种落后的政治文化如不能从根本上加以改造,从外部世界引进的宪政民主体制即使能够成活,也只能成为不中不西、不伦不类的怪物。李慎之先生指出:“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 公民意识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先进思想的启蒙。进行思想启蒙的方式很多。如翻译、介绍国外名家的经典著作,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意见和文章,在各种公共场合(研讨会、座谈会、辩论会、教学、纪念活动、法院庭审、庆典仪式等)发表谈话、进行讲演;编辑、出版各种书刊、丛书、论文集,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聚会、沙龙、会晤,等等。应尽量照顾老百姓的可接受性,贴近他们的生活常识,尽可能通俗一些,深入浅出一些。思想启蒙应和争取与维护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学术自由结合起来。 学校教育应该履行培育公民意识的职责,使学生从小就接受公民意识的薰陶。令人忧虑的是,我国的学校教育在这方面做得非常之差。美国北卡罗来那州教堂山大学教育学院的助理教授戎雪兰在一篇论文中,专门论述了公民教育对中国从集权制度向民主制度转型的重要意义。她在文中指出,对于什么是民主制度,在民主制度下社会将变成什么样,公民在民主社会中有什么样的地位、权力,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公民需要有那些价值观、知识和技能,才能适应民主社会,这些在民主国家人人皆知的基本问题,生长在社会主义体制中的很多人,几乎是闻所未闻的,也无从思考,因为社会主义国家没有民主的公民教育去提供这些基本常识。她在论文中介绍了美国公民教育的一些情况,“在公民教育的信念和价值观这方面,美国的学校有四大基本要求:第一,个人权利,包括个人生命的权利、个人自由自主行动的权利、个人尊严的权利、个人安全的权利、寻求和得到平等机会的权利、得到正义和权利、保持隐私的权利、和私人拥有财产的权利。第二,个人自由,包括参与政治程序的自由、宗教信仰的自由、思想的自由、意识的自由、集会的自由、咨询及获得信息的自由和表达意见及感情的自由。第三,个人的责任,包括尊重人类的生命、尊重别人的权利、诚实、宽容、有同情心、证明有自我控制的能力、参与民主程序、为共同的目标而工作、尊重别人的财产。第四,对社会状况和政府职责的信念,包括认为社会需要有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法律,有不同意见的少数应得到保护,政府应当由人民来选,政府应当尊重和保护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政府应当保护民权,政府应当为大众的福利而工作。”她认为: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可以借鉴美国进行公民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着重在两个方面展开工作:其一是帮助公民理解个人、组织和社会机构之间的关系。其二是帮助公民理解权力、权威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此外,就是要帮助公民树立多元化的观念。如果中国要进入民主社会,那么中国公民就应当懂得,在一个民族、种族、文化、风俗、宗教信仰、政治理念多元化的社会里,人们因其处境不同,很自然地会对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正是通过社会中多元化的认识,人们才有机会比较全面地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社会现象,找到能被大多数人接受的解决方法。要使公民们认识到:多元化不是麻烦而是力量。在一个现代国家里,民主价值观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对多元化的承认和尊重。 在我国现阶段树立公民意识的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将人们思想上普遍存在的臣民意识转变为公民意识。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缺乏必要的公民教育,使得国人(包括知识分子)的头脑中大都存在深厚的臣民意识。比如人们时常关心的是某某首长说了些什么?我与上司的关系如何?领导对我的印象和评价怎么样?再如十分流行的“权力真理论”、“权大于法”、“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观念,实质上都是臣民意识的反映。相反,却很少有人考虑:我做为一名现代社会的公民,应该享有那些权利?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应该具备那些素质?承担那些责任?臣民意识与公民意识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崇尚的是人治、是专制权力,后者崇尚的是法治、是公民权利;前者无视或忽视个人自由,后者重视和强调个人自由;前者惟上是从、惟权是从,后者注重独立思考和独立人格。臣民意识是一种与社会现代化相悖的落后观念;公民意识则是与社会现代化密切相关的进步理念。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公民社会的发育,臣民意识开始消解,公民意识有所提升(如维护消费者权益、民告官现象、村民自治与“海选”、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等)。但是,习惯势力仍然十分顽固,陈旧观念还很有市场,传统文化的糟粕也仍在大行其道;这些都说明观念更新的工作仍然十分重要,将臣民意识转化为公民意识是一项非常必要而又相当艰巨的任务。 8 范福潮:荀子曰:“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宪政的本土资源匮乏,政治改革事业任重道远,不可一蹴而就,但也不能坐等条件成熟,天上掉下来一个完美的宪政制度,总要有所作为,积小成大,积少成多,以行动推进政治改革的进程。囿于国情,中国的政治改革,除了党政高层推动之外,民间很难有大的作为,可以选择和操作的空间很小、手段极少。在当下,除了少数学者通过媒体上的呼吁、翻译西方宪政丛书、出版书籍进行理论上的探索研究、通过网络进行知识传播之外,任何有组织的行为都是非常危险的,会触犯刑律,即便是报刊,言辞过头,也要遭到整肃,网站被封更是家常便饭。这使推进民主实践活动十分困难。年青人自发的激进、冒进、盲目、不讲策略、不讲协调、不讲效率、不计成败的躁动成了向官方渲泻不满情绪的一种姿态,行动本身未起到多大的作用,反使许多优秀青年身陷囹圄,给宪政事业带来极大损失。这方面的教训不谓不深,但总是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您认为原因何在? 张祖桦:宪政民主不是坐着等来的,也不是口号喊出来的,而是靠无数次的实践活动逐步争取来的。所以,王元化先生提出:“莫把民主当口号”。宪政民主的实现需要理论的指导,然而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一个实践的过程。积累民主实践,涵养宪政资源,对于建立宪政民主体制,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要想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诚然需要培育公民社会、启蒙公民意识;需要确认财产私有制和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市场经济;需要法治和社会正义;但是所有这一切,若没有民主实践的逐步积累,都是无法想像的。不要指望有人会恩赐给你什么,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古人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目标再宏伟,总要有人去做,有人去实践,才有可能一步一步接近它,并最终实现它。去做、去实践,总比坐而论道强。做错了,实践失误,可以不断地总结和改进,这样才会离目标愈来愈近。 当下可以做的事情其实很多,譬如推动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监督与民主管理;从身边的事情出发维护与争取人权、自由;抓住各种时机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利用网络与大众传媒进行舆论参与;进行思想启蒙,传播有利于宪政民主的理念和信息,建立社会共识;以合法的形式团结与聚集民间的民主力量等等。 对于您提到的一些优秀的年青人积极参与民主政治实践的现象,我是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喜的是自上世纪80年代末在政权高压下形成的青年人的“政治冷漠症”终于开始消解,一大批富于良知与社会责任感的青年才俊加入到争取宪政民主的队伍中来,并逐渐成为宪政民主运动的新中坚力量。忧的是他们缺乏从事民主实践的政治经验,很少研究行动策略,容易急躁与冒进,因此,也容易遭受挫折与打击。近年来已有不少我认识与不认识的青年朋友相继落入黑幕之中,我甚感痛心!造成这种境况的主因,在于决策当局迟迟不进行政治改革,致使权贵勾结,贪污腐败,社会两极分化,危机四伏,使人们尤其是青年倍感愤慨,遂挺身而出,仗义直言,奋不顾身。他们的行为令人感动与敬佩!但是从理性的角度来考量,确有一些教训需要认真汲取。首先,民主政治是一种理性行为,一种力量博弈,应该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注重实效,知进知退;而不可轻言对抗,一味出击。其次,在宪政民主力量尚不够强大的时候,最重要任务的是聚集民主力量,积累民主实践,要特别注意讲究策略,争取做到有理、有利、有节;那种只求政治正确,不计行动效果的盲动行为实在是不可取的。再次,要尽可能地采取合法的形式开展工作,注意运用现行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尽力避免不必要的牺牲。 9 范福潮:您在书中把政治改革的总体目标确定为:建立宪政民主体制。这种新型的体制应该包括真正实行宪法和法律的统治,切实保障人权和自由(尤其是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有限政府与权力制衡,普遍的民主选举以及司法独立。其实,政治改革的内容非常庞杂,在此不易说清;改革的进程也将是漫长的,在此也不可能详细规划出各阶段的具体内容。我认为,从政治改革的内容上讲,应当划分一个近期目标(五至十年)、中期目标(十至二十年)、长期目标(二十至五十年);从政治改革的步骤上讲,应该结合国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也相应制定出一个“政治改革五年计划”来。您能否简单勾勒出一个分阶段的政治改革时间表呢? 张祖桦:这个问题的确如您所言,内容非常庞杂,涉及的因素与变量很多,因此很难排列出一个时间表。考虑到中国的现实状况以及可操作性,我在书中提出以宪政民主为取向的政治改革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政治体制改革阶段;第二是初步宪政民主阶段;第三是高度宪政民主阶段。每个阶段政治改革的具体目标和任务是不一样的。 第一阶段,即政治体制改革阶段。这一阶段的具体目标是:克服现行政治体制存在的严重弊病,使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并逐步将政治体制导向宪政民主的轨道,使之融入世界政治文明的主流。改革内容为:执政党带头进行改革,从列宁主义的集权制的党转型为现代民主政党。如李锐先生建议的:一、废除党的领导干部终身制,实行任期制。二、改革领导干部的选拔制度,从坚持差额选举到逐步实行竞选制。三、以全国代表大会作为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实行代表常任制;实现党内的有效监督,中央与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或监察)委员 会同中央并各级委员会应为平行机构,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两个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对代表大会负责,两个委员会之间实施制约和监督。四、充分保证党内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产生正确决策的基础。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和报刊上对党的重大决策发表不同意见,有权在上述场合批评任何党员直到党的最高领导人。凡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实行表决,从中央到各级组织,一人一票,不能由“一把手”说了算。少数必须服从多数,多数必须尊重少数;少数在行动上服从多数所作决定的同时,有权保留并发表自己的意见。五、党必须在宪法许可的范围内活动,不得超越于宪法之上。以及从制度上保护党内的不同意见,在适当时候开放党内派别民主。精简党务机构和专职党务干部,实现党费自给。扩大党的社会基础,广泛吸纳社会精英,清理党的意识形态,吸纳社会民主主义的纲领,将人道、民主、法治、人权、宪政、共和、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等现代社会基本价值植入党章。 同时,进行人大、政协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人大、政协议会化。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确立司法独立与公正司法的原则。建立独立行使职权的宪法法院。在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和农村村民选举村委会主任、城镇居民选举居委会主任的广泛实践基础上,逐步实施乡(镇)长、县长、市长直接选举,推进民主进程,使人民授权得到制度保障。发展社会中间组织,实行社区自治。 在适当时机,制订《言论自由保护法》、《新闻法》、《出版法》、《结社法》、《政党法》,开放言禁与党禁。落实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经过充分准备,再行修改宪法,将上述改革的原则或成果写进宪法,加以确认,形成法律制度,使改革原则与成果制度化、具有不可违逆的权威性。鉴于这一阶段的改革内容很多、任务繁重、工作量很大,同时为避免四面出击、加大改革的阻力,改革的领导者应根据实际情况,精心制订改革方案,再细划出若干个实施阶段,分步骤地进行改革。 经过政治体制改革阶段,建立起初步的宪政民主体制,即进入第二阶段:初步宪政民主阶段。这一阶段的政治体制虽已具有宪政民主的特征,如代议制、普选制、司法独立、政府权力受到限制等;但是在初期,政党、国家、军队体制上尚未完成根本的转换,宪法和法制体系中仍会存留旧体制的一些弊端,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上还存在不少与宪政民主相抵触的东西。为了承前启后,实现合法性的衔接和体现法律的连贯性原则,培育成熟的公民社会,需要有一个初步宪政民主阶段。初步宪政民主阶段的首要任务是和平地跨越一党体制,巩固和完善宪政民主体制。为了完成这一任务,最重要的工作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议会成立制宪委员会,召开制宪会议,重新制订宪法。新宪法的制订应体现以下要点::1.摈弃与文明主流不相吻合、落后于时代的政治理念、政治原则,体现出面对新世纪发展需要、关照世界变化趋势与中华民族文化特性、综合平衡社会各阶层利益的政治思维、政治哲学。2.彻底理清党政关系。宪法是政府权力分配的法律文件,它反映的是一国政治体制下政府与公民的关系。而不能用来反映党与公民的关系,也不能用来规定党与国家的关系。它必须用来保障基本人权和自由,确立宪政与民主、法治、自由、人权的原则。 3.建立具有制约政治权力的政府制度体系。重新建立与安排中央政府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确立有限政府的原则,政府机构应该奉行法治、精干、高效、廉洁、公正的原则。4.充分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在公民权利自由方面,以宪法直接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及建立完整的程序上的救济制度为主。不再允许政府将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变成政府许可制下的自由。私有财产权、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都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范畴,它们在本质上属于公民自己的“私域”,政府不得随意干预。上述不得随意侵犯的公民权利和自由构成了政府行为的界限。 5.构筑新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可以考虑先行安排带有一定联邦制特征(如增加直辖市的数量、全面提升直辖市的地位;扩大中心城市的功能和权限;确认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治理架构)的宪法制度上的地方分权体制,实行全面地方自治;然后逐步向联邦制的复合共和国过渡。6.确立宪法的最高权威,并以宪法法院和违宪审查制度保障宪法真正实施。宪法修改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 新宪法即奉行宪政民主原则的宪法制订出来并获得通过、正式颁布以后,关键在于施行。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仅有一部好的宪法还是远远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使宪政民主的精神和原则深入人心,转化为公民和政府、政党、社会团体共同信奉与自觉遵从的神圣原则。因此,初步宪政民主阶段的根本任务是从社会心理和行为规范方面逐渐培养公民、政府、政党、军队、社会团体信奉法治和宪政民主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新型的良性互动的政治秩序。 在初步宪政民主阶段,要大力加强法治建设。一方面要清理现有的法律法规,修改其中违反新宪法及不合时宜的内容,增订为建立新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所需要的内容;另一方面,须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制订新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防、人口、生态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完整的现代法律体系。同时还要下大气力,完善司法体系,大幅度地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护法力度,有效克制贪赃枉法、司法腐败和地方保护行为,真正做到司法公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严明、违法必究。总之,初步宪政民主阶段是从威权主义的政治体系向成熟的宪政民主体制过渡的阶段,也是新的宪政民主体制不断建设完善的历史过程。一旦其所承担的历史任务宣告完成,我国社会真正进入一个自由、民主、共和、法治的时期,即进入第三阶段:高度宪政民主阶段。到了那时,宪政民主体制才算是真正确立,我国人民才能真正享有充分的自由民主,社会才会持续繁荣、安定而有序,政府权力才会被有效地限定在增进公共福利的边界之内,公民权利才会得到全面而坚实的保障。 以上所言只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实际情况肯定要复杂得多。但是大致的方向与任务就是这些。 10 范福潮:我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审视一下中国宪政化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以便认清推进政治改革的客观环境,趋利避害,因势利导。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经济改革,已经具备较为强固的经济基础,公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加入WTO后,大陆地区已经融入了全球经济体系,全球经济一体化不仅表现在贸易体制、法规、金融、司法要与国际接轨,还表现在政治理念和政府体制也要与发达国家接轨。改革、开放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事情,它必然要影响到政治体制,迫使政治体制做出适应经济发展的调整。“十六大”之后,报刊和网络论坛上经常发表呼吁、研究、讨论政治改革的文章,尤其是今春“两会”期间,公民要求政治改革的呼声空前高涨,公民的政治诉求,在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声势。党政高层显然已注意到了民意动态,虽然仅做出了谨慎、含蓄的表态,但启动政治改革已经成了新一届政府绕不开的问题。 阻碍宪政化的不利因素,从国内来讲,中央高层人事变更后磨合期还未结束,对政治改革还不可能进行通盘考虑,意识形态上的障碍还未扫除,政治改革在理论探讨和传媒宣传上还有禁区、禁令,操作层面上更难有作为。大陆经济历经十年高速增长,虽然成绩可观,但也留下了许多问题,三农问题、失业率上升问题、社会分配不公问题、银行坏账问题、消费萎缩问题、官员腐败问题……隐患重重,触目惊心,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都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局势失控、引发社会动乱。这也是中央高层面对政治改革如履薄冰心态的原因。再有,公民的宪政意识较差,法治基础也欠缺太多,在政治改革启动前,缺少一个公民教育和法律建设的准备时期。一些倡导政治改革的人士缺少耐心和韧性,心浮气躁,不利于宪政理念的传播,容易误导年轻人,引发过激的言行。不知道您的看法是怎样的? 张祖桦:我认为中国宪政化的有利因素主要有下列几方面:首先,宪政逐渐成为国人共识。前不久,我见到一位在大学任教的宪法学家,他告诉我,5、6年前,他在朋友家讨论宪政问题,参加的朋友都很紧张,一再提醒他:小声点,小声点。可见,那时宪政还是一个禁区,人们认为谈论它有风险。今天的情况已完全不同,人们不仅不再避讳它,反而竞相谈论它,媒体上也频频出现“宪政”的字眼与内容,报章上甚至整版整版刊载有关宪政的文章与采访(2003年3月13日《南方周末》1—4版发表《宪政之路:从尊重宪法开始》的长文,创国内之最,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范注)。其次,先行国家尤其是大批发展中国家与前社会主义国家向宪政体制转型的经验可以给我们提供许多宝贵的借鉴,譬如怎样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怎样处理转型中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问题,怎样选择适合本国实际的政治体制,等等。再次,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愈来愈成为宪政化的社会基础和内生动力。持续对外开放为宪政化带来的绵绵不息的外来动力。信息化的发展与大众传媒对宪政民主理念的传播起到了巨大的难以阻挡的促进作用。执政党内接受宪政理念的人也愈来愈多,不少高层官员在施政报告中已开始采用“建立有限政府”的提法。民营经济与私有企业的迅速发展,随着保障私有产权的原则逐渐成为宪法秩序,已呈不可逆转之势,20年来基层民主自治实践增强了人民尤其是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民主意识与权利意识,积累了在我国进行民主选举丰富经验,培育了较为敦实的本土资源。 不利因素为:在党国一体体制下,执政党垄断各种资源尤其是政治资源与组织资源,执政党自身囿于利益局限排拒宪政目标和以宪政为导向的政治改革,造成中国政治改革与宪政化的主要障碍;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利用体制漏洞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结成联盟,阻碍以宪政民主为导向的政治改革;在现行体制的挤压下,公民社会发展艰难,组织化程度与政治参与度偏低;本土资源缺乏;公民意识仍属薄弱;政治表达和政治参与渠道缺乏;带有极端倾向的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两股思潮的再度兴起;国际环境目前由于反恐和安全需要减低对中国政治改革压力;等等。 11 范福潮:推进宪政民主,有两个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突发事件的预案研究,二是政治策略。 中国的国情、政情、面临的国际环境十分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太多,预测未来几年的政治、经济、国际形势极为困难。学者们当下所做的对政治改革的研究,多是基于一个稳定的国内、国际环境这样的背景,是一种常态下的预期。但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古今中外,政治改革多是在突发事件之下启动的,美国革命如此,法国革命如此,“辛亥革命”如此,“liusi事件”如此,苏联、东欧诸国如此,印尼、菲律宾亦如此,因此,必须把政治改革的设计和预期放置在一个动态的社会背景下进行考察。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突发事件,要分析不同利益集团面临突发事件时的反应,要考虑突发事件来临后的应对方案和控制手段。像中国这样危机四伏的大国,政治改革本来就困难重重,充满种种变数,而且有过不少血的教训,再不重视政治改革进程中突发事件的预案研究,一遇事变,手足无措,仓促应对,必然失败。 确定目标容易,怎样制定实现目标的策略,非常困难。当下的条件并不好,在媒体上公开讨论宪政话题要受限制,结社活动更属触犯刑律之事,动辄得咎,举步维艰。有道是:事在人为。条件不具备,可以创造条件;没有机会,可以创造机会。机会来临时,一定要抓住时机,因势利导,有所作为。宪政民主的推进者若不能创造条件,抓住时机,因势利导,掌控全局,便只能是社会上微弱的声音,毫无力量可言,难有所为。 张祖桦:策略问题对于实现宪政民主的实践至关重要。当正确的目标和纲领确定之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有效实施?怎样积极推进?怎样争取达成既定的目标?在这一过程中,采取恰当的策略是成功的保证。回顾历史,许多时候,宪政民主运动遭受失败并不是因为确立的方向与目标不正确,往往是由于操作者策略失当、应对失误而导致功败垂成,有时甚至是“一招不慎,满盘皆输”。但是在事变过后,人们却往往忽视了对策略问题的省思。诚如萨托利所言,在关于民主的理论当中,对策略和可行性的研究,十分的缺乏。在汗牛充栋的关于中国民主化的论著中,讨论策略的文献只有寥寥数篇。这种情况与宪政民主运动的实际需要很不适应,并且严重阻碍了中国宪政民主事业的发展。因此,已经到了改变这种状况的时候! 哈佛大学教授亨廷顿在《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一书中用较大篇幅提出了一整套可资借鉴的推进政治改革的战略和策略。他认为,鉴于发展中国家复杂的历史和现状,在这些国家推行现代化,改革者需要掌握高超的政治技巧。对于在政治制度和社会经济结构上作重大变革的改革者,他列举了可资选择的两大改革战略(可以解读为“改革策略”)——闪电战略和费边战略,前者是指很早就将自己的目标全部公之于众,并同时为之努力奋斗,以求最大限度地予以实现。后者则是“留一只脚在门里”的办法,不公开自己的全部目标,把改革项目分开,一段时间只推行一项。他认为,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推进政治改革最有效的方法是费边战略与闪电战略的混合使用。他在书中说道:“对改革者来说,问题不在于用一大套无所不包的要求去压垮一个单一的对手,而是以非常有限的一套要求将反对自己的人减少到最低限度。企图一下子就完成一切的改革者,到头来将一事无成,或者成就极少。”他还以奥地利的约瑟夫二世和中国的光绪皇帝推行的改革为失败的例子。指出两人都试图在多条战线上同时推行大量的改革,以求全面改变现存的传统秩序。结果,他们两人均以失败而告终,因为他们志向过高,树敌太多。几乎所有的与现存社会有利害关系的社会阶层和政治力量都觉得自己受到了威胁,全面出击,只起到使潜在对手警觉而活跃起来的作用。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全面改革——意即剧烈而迅速的“自上而下的革命”,从来就没成功过。这种改革等于在不恰当的时间,就不恰当的问题,动员不恰当的阶层参政。我认为他总结得十分精辟、透彻!可惜一直未能引起重视!我很赞同亨廷顿的意见,即在民主化运动的不同场合应该采取不同的策略,不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策略。在具体的实践中,可供参考的策略方法非常之多,我国古代就有十分丰富的研究成果,如《老子》、《孙子兵法》、“三十六计”等等,值得我们深入开掘。现代的博弈论与对策论中有许多内容是关于策略选择的,我最近读的一本书书名就叫做《策略思维——商界、政界及日常生活中的策略竞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内容就很好,其中有大量可以借鉴的智慧。其它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台湾民主化过程中有很多经验教训,也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汲取。 12 范福潮:若从百年宪政史的几个关节点来看,现在的国际、国内环境还算是比较好的。 晚清自“戊戌变法”失败,实际上已经失去了一次和平立宪的机会,保皇派、维新派、官僚集团、新军集团、革命党之间的政治矛盾错综复杂,不可调和,尤其是庚子拳乱之后,像辛亥年武昌起义那样的动乱,随时都可能爆发,清廷已经失去了对政局的控制权,政治改革实际上已不可能。 民国初立,南京临时政府的权力本来就很微弱,即便如此,也很快从孙中山等革命党人手中移交给了前清旧官僚、北洋军事集团手中。袁世凯不接受共和政体下的政党政治,依然在用旧的政治手段和帝政思想治理国家,当他面对南方的反叛束手无策时,企图恢复帝制以稳定国家政局,但他的倒行逆施遭致惨败,他死后,北洋军事集团立即分裂,军阀拥兵自重,国家陷入了内战和失控状态。 1927年夏,革命军北伐胜利在望,随后就发生了宁汉分裂、国共分裂、蒋、冯、阎、李大战、国共之间的内战,然后是“九一八”事变,“八一三”淞沪抗战、芦沟桥事变等重大外患,在国民政府定都南京的十年时间里,这种内战外患交替出现,从未间断,紧接着又是八年抗日战争。在这十八年里,国民政府一直没有一个和平、稳定的国内、国际环境实行宪政。一九四五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在重庆谈判,这是一次绝好的两党合作、共建中国宪政体制的大好时机,却因种种原因被葬送掉了。 一九四九年之后,国共两党分别统治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大陆的情况众所周知,无庸赘言。台湾地区在蒋经国先生主政时期,逐步开放报禁、党禁,完成了政治改革的准备工作,后经十几年的努力,现已初步建成了宪政体制。 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苏联、东欧先后完成宪政转型,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的宪政体制几经反复也已日趋成熟,台湾地区首次进行了领导人直选,实现了执政党的和平轮替和军队“国家化”。这些国家和地区平稳实现宪政转型,对中国大陆地区今后的政治改革将起到示范作用,它们的成功之处可以借鉴,失败之处可以反思,认真总结这些国家和地区政治改革的经验、教训,是中国宪政学者的一项重要工作。 张祖桦:您讲得很好!人们从事社会实践受到各种局限,如自身的学习能力、认识能力不足,缺乏历练与经验,信息不对称,对形势判断失误,不能有效整合内部,无力应对外部的挑战或诱惑等等,因此,犯错误在所难免。问题在于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避免一再犯类似的错误,坐失良机。 总结宪政转型的经验教训有纵、横两个向度。纵向为历史,中国如您所说自清末立宪已有上百年,欧美行宪的历史更加久远得多;横向为列国,现今世界凡200国,已行宪政和正在进行宪政转型的国家有一百数十个;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十分丰富,可做的工作非常之多,需要大家共同努力,集思广益,就我们中国的实际而言,我想谈几点个人意见,供讨论、批评。 一、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力戒急躁冒进。审时度势乃是从事政治活动的第一要义。我们要开展实现宪政民主的活动,就必须注重审时度势。“时”指的是时世、时局、时机、时效;“势”指的是形势、势力、趋势、情势。“审”和“度”则是指审视、思考、研究、分析和把握。审时度势就是要分析时局、认清形势、把握时机、正确应对、因势利导、求得胜利。我国古代的政治家很注重审时度势,决策的时候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有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之说。例如三国时期的杰出政治家、军事家诸葛亮,为了解除北伐时的后顾之忧,保证后方的安定,同时开拓兵源财源,曾多次出兵讨伐南中(今川南、贵州、云南等地)。这一地区居住着一些少数民族,汉代统称为西南夷。南中地区的部族首领经常反叛,使蜀国边界总是不得安宁。诸葛亮经过深思熟虑,采用了马谡(后以失街亭、为诸葛亮挥泪斩首闻名于世)“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的计策,对南中的一支屡屡反叛的部族首领孟获“七擒七纵”,直至对方口服心服,表示永不反叛。成为古代“人和”(民族和解)的佳话。但是,诸葛亮为了报答刘备“三顾茅庐”的知遇之恩,不顾力量对比的悬殊,一意“六出祁山”,北伐中原。结果损失惨重,大败而返。“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杜甫:《蜀相》)。因此可以说,诸葛亮的成功就在于他(在处理某些事情上)能够审时度势;诸葛亮的失败也在于他(在处理另外一些事情上)不能够审时度势。清末民初人赵藩为纪念他,在成都的武侯祠留下了一幅著名的楹联:“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上联就是指征服孟获的故事。下联则是指诸葛亮答复法正“缓刑地禁”、执法从宽、效法汉高祖的建议,指出为政从宽还是从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可机械地施行。这副对联即高度概括了诸葛亮的成功之处,又充分肯定了审时度势的重要性,令人回味无穷,真乃千古佳对。对联中的“审势”就是审时度势的意思。审时度势,最重要的就是要分析天时、地利、人和;我方、对方、友方;上限、中限、下限(底限);根据实际情况(“时”和“势”)制定相应的策略和对策(如上策、中策、下策),以尽可能地减少失误和不必要的损失,力争取得成功。 二、注重操作策略。中国以往宪政民主运动之所以屡遭挫折,除了力量对比等方面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往往被忽视的原因,就是策略运用不当或者根本没有可行的策略。《孙子兵法》上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谋攻篇》)在博弈论中,处于劣势的时候有劣势策略,处于优势的情况下有优势策略,处于均势的时候有均势策略,处于复杂的情况下有混合策略。美国MBA教科书中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广告语:“策略思维——上阵时千万别忘了它”。意思是说,你只有一套战略纲领就上阵操练是不够的,你还必须要有与之匹配的策略谋划。亨廷顿的《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出版)一书中有不少篇幅是关于民主力量在政治转型中应该采取的策略的论述。书中写道:“维纳(Myron Weiner)回顾了具有民主政府之变化多端的社会之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要解释民主化,人们应该看一看‘那些追求民主革命的人采取的策略。’这一建议适当地突显出,政治的领导统御与政治手腕在实现民主政治中的关键角色。” 我国学者吴稼祥写过一本专门论述策略的书《智慧算术——加减谋略论》,重点研究加法策略与减法策略,书中列举了古今中外的大量案例,阐释了六大加法、十大减法以及加减联用法、反减法与反加法等各种策略。是一本很不错的参考书。 三、多交友,少树敌,敞开胸襟团结人,组成最广泛的统一阵线。每个人、每个团体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但是如果能够广泛团结人,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就会弥补自身的不足,帮助我们走向成功。因此,为了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这个大目标、“大功利”,必须广结盟友,广泛团结人,尽量少树敌,尽可能地化解个人恩怨,多做加法,少做减法,增加推力,减小阻力。否则的话,空有宏大抱负,却得不到各个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就绝无成功的可能。有些掌握权力与资源的人或集团,虽不一定会积极支持宪政民主,但也不必然反对宪政民主;处理得好,他们至少不会成为政治改革的阻力,这不就化解掉一部分可能的阻力吗?实际上等于增加了推力。戊戌变法与清末立宪的失败,与操持变法、立宪者意气用事,急躁冒进,四面树敌,不能说没有一点关系。我历来认为做大事的人要有大胸怀,严已宽人,广结贤能,象蒋经国先生说的:“忍人所不能忍,为人所不能为”,而不可以自我为中心,结党营私,党同伐异。 四、学会做必要的妥协。中国人长期以来深受专制主义政治文化的影响、尤其是近世党文化和阶级斗争、专政理论的影响,在参与政治活动时,总是习惯于唯我独尊、排斥异已、互不相让、势不两立、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甚至于你死我活。封建王朝是这样,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历史上也是这样,一些民运人士亦不例外。中国人只有臣服、屈从的传统,而无妥协、让步的观念;一提妥协,就与投降、叛变联系到一起,被视为大逆不道。殊不知,妥协是现代政治的一条重要规则,也是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正如民主理论家罗伯特.达尔所说的“民主的基础是妥协”。可以说,不懂得妥协,就是不懂得现代政治、尤其是民主政治的内涵。很多场合,对峙双方处于某种均势,此时双方各退一步,妥协即可达成,就可产生“双羸”的效果。但若双方碍于情面,或屈从于某种压力,拒不退让,非要拼个你死我活,最后的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损失惨重。亨廷顿在《第三波》中说得好:“应该了解,你的政治前途和你的伙伴的政治前途,端赖你们能够圆满地就民主转型达成协议。” 总之,这个问题很宏大,也很厚重,我回答起来深感力不从心,权当是抛砖引玉吧! 请允许我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黎安友教授的话作为结束语:“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一直在探寻一种政治形式,而其它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历程都没有这么痛苦和残酷。” 我还想借此机会吁请亲爱的朋友们:多关心关心自己国家的政治改革与宪政转型吧!那不仅是我们自身的权利、利益与尊严所在,也是对人类社会的真正贡献。 最后,非常感谢您精心策划与制作的这个系列访谈。 (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