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天之毒雾 需驱散心之阴霾
2013年元月在中国中东部发生的大范围雾霾天气,严重影响到了生活在雾霾下的每一个中国人的身心健康。对于日益猖獗的PM2.5污染问题,根据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段,人们可以迅速查明原因,从污染源开始治理,减排降污。严重的雾霾天气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大量超限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背后,是不正常、不健康、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样的一种生产、生活方式,有其产生的认识根源与体制、机制和制度根源。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家战略,强调“科学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等发展至上的“唯发展论”,经济发展变成了政府的第一要务、首要职责。因为缺乏一套科学、民主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造成拼资源、耗能源、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畸形发展。实践中,科学发展观异化为,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的盲目发展观,要钱不要命的疯狂发展观,竭泽而渔的死亡发展观、、、、、、。
经济发展,无论对于人类社会还是对于社会成员个体,有积极、有利的一面,同时有消极、不利的一面。我们必须认识到经济发展的两重性,可以说经济发展是把双刃剑,即利人也伤人。还须认识到,经济发展有极限,经济发展总受资源、环境和人口等自然因素的制约,经济发展不好发过来会报复追求经济发展的主体,今冬大范围的雾霾有毒空气污染,就是最好的证明。因此,切不可盲目追求经济发展,看中经济发展速度,一味追求GDP增长。
一个国家和社会的进步,不仅在于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还在于民生的改善、民权的保障、民主的扩大。国家和政府的基本职能并不在于发展经济,而在于提供基本的规则和公共服务(包括普及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和司法救济等)。政府的主要责任不是搞经济,而是为经济建设、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在经济建设方面,政府的角色是裁判员,不是运动员。政府不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能经营城市、经营国家,力避政府公司化。政府要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功能、主导作用,适度调节市场失灵和失序,弥补市场的缺陷,协作、配合、整合市场机制发挥发展经济的作用。对于市场主体的消极的外部性,政府必须依法干预。政府的首要职责是界定和保护产权。保护环境,是政府的重大责任。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纳曼在2013年的达沃斯论坛上说,“政府的职责不是承诺公民的幸福,而是减少公民的痛苦”,一语道破在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问题的正确选项。
2013年1月23日李克强同志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政府要顺应改善民生、保障好重大民生这种趋势,加快转变职能,抓项目、上投资等应更多由企业自主决策,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就交给市场,政府则要更加突出依法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关民生的监管,创造安全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由此可以体现出,新一届党和政府领导人已经认识到,政府和市场的职能的分开、分工,政府的主要职能之所在。
弥漫在人们头顶上的雾霾是物理现象,拨开、驱散、清除它,既靠消除物理原因,又要靠消除产生物理原因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根源和观念问题。这种现实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以及观念问题,是人们心头的雾霾,亟需驱散、改变!
2013年5月刊《经济与法治》,原标题为《清除天之雾 需驱散心之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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