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最有士人之风的是律师
新京报:最后,还是回到你的本行。近年来,人们对司法、法治的需求日益急迫,但另一方面,基层法院法官的流失现象相当严重。这是两相矛盾的吗?
贺卫方:法官的流失确实是个问题,比如有些地方推行阳光财政,法院的福利没有以前好了,有的法官就会走。一个国家的法院不能够吸引最优秀的人才,稳定地在里面工作,这个问题很严重。法院太重要了,用凡人在干神才能干的事情,裁断人间是非,所以必须要用很高的标准去选用人才,同时要有优裕的条件相匹配,使之发挥能力,安心地工作。
但是,我们现在的情况非常糟糕,法官这种职业既不自由,压力又巨大,案件越来越多,很多一线的法官在超负荷的状态下工作,而且收入并不高,没有实权,没有什么尊严。这就会让人厌倦,要离开。在英美国家,做了多年律师才能做法官,我们这儿是做了多年法官的人纷纷做律师去了。所以,这几年,法官人才的流失很严重,基层更甚。
新京报: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贺卫方:需要一个一揽子的解决方案。最近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有一个比较好的开端,说要把省级以下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财政人事统管起来,不受地方政府的控制。我觉得这是特别重大的改革,是1949年以来从没有过的一个发展思路,我特别期待这个改革有一个好的方向,以渐进的方式把制度方面的细节做得更加合理,这样就能帮助解决你提到的法官流失的问题。当然,也只是缓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因为针对的是省级以下的法院。
另外,地方政府对法院的控制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有时候涉及地方与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法院就变成了地方利益的看门狗。这是特别坏的一件事情。如果法院的财政人事体制能够和同级党政没有什么关系,还是能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缓解司法上的一些矛盾的。
新京报:此外,律师自发对一些案件予以关注,提供帮助,民间舆论也发挥作用。你怎么评价民间这种自发的作为?
贺卫方:这当然值得鼓励。在法律领域,民间的这些努力,最后都有利于官方制度的建设,因为律师代理任何一个案件,都要诉诸法院,法院是国家的法院。群体事件发生,律师去代理,很多人就害怕,觉得对社会稳定有坏处,为什么不想想,律师能往哪里代理?他们从来不会把人带到梁山上去,都是带到法院,求助于司法。而且,律师会把民众最激烈的话语翻译成法言法语,法律的语言特别理性。所以,我怎么想都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去打压律师。
其实,在这个国家,律师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地位越发显赫。昨天,我参加跟作家有关的一个座谈会,一个山西作家居然说,我们今天最能代表中国古典时期的士君子风范的是律师,文人反而萎缩了。确实如此,在一些事件发生时,律师群体起到了正面的作用,让滥用公权的人有所顾忌,让被掩盖的东西能够被揭示出来,让民众心存希望,让横行无忌的人最后走向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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