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为什么要搞大小律师制度
作者:王锋 来源:中华法务网 发布时间:2014-6-28 16:05:00 点击数:
导读:英国为什么要搞大小律师制度?香港律师会的会长回答,大律师是以诉讼业务为主营业务,而诉讼律师风险别人是无法防控的,他一个人在法庭上多讲一句话,这个案子可能输,少讲一句话也可能输,谁能管住他的嘴,你让别人跟…
英国为什么要搞大小律师制度?香港律师会的会长回答,大律师是以诉讼业务为主营业务,而诉讼律师风险别人是无法防控的,他一个人在法庭上多讲一句话,这个案子可能输,少讲一句话也可能输,谁能管住他的嘴,你让别人跟他做合伙人,承担他的过错,对其他人不公平,所以英国人认为,大律师一定是个人执业,个人承担风险。而非诉讼律师可以一个上市文件,研究十天、八天,几十人、上百人研究都可以,共同承担责任是可以的,所以从风险的防控而不是从成本角度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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